徠遠清吏司

官署名。徠遠清吏司是清朝中央理藩院下設的機構,清理藩院六司之一。設郎中蒙 1人,員外郎 5人(滿 1人,蒙 4人),主事蒙 2人,筆帖式 8人(滿 3人,蒙 5人)、經承 2人。據《光緒會典事例》卷20載,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詔諭:“理藩院五司內派出一司,專司回部事務,其酌擬司名,及應設官員數目,承辦事宜,詳悉定議具奏。”其後遵旨議定,並旗籍、柔遠為一司,增設徠遠司。分掌回部扎薩克及四川土司之政令,並掌回城卡倫外各部落的朝貢、給銜等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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