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9年,清軍平定“大小霍加之亂”,統一了天山南北,翌年在喀什噶爾置總理南疆八大城的喀什噶爾參贊大臣。1762年在喀什噶爾舊城(即今市區東半部)之西北2里許,原波羅尼都的私人莊園址上興建一新城,作為參贊大臣衙署,新城設四門,“周長二里五分余,高一丈四尺,底厚六尺五寸,頂厚四尺五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徠寧城遺址
- 尺寸:周長二里五分余
- 歷史記載:城內“建倉庫、衙署及兵屋
- 毀於戰火:張格爾發動大規模武裝入侵
- 遺址位置:喀什市區地區公安局駐地
歷史記載,毀於戰火,
歷史記載
(《回疆通志》),城內“建倉庫、衙署及兵屋;城南辟教場、將台,規模大備”(《新疆回部志》),還有關帝廟、萬壽宮(為清官員舉行祭祀或大典之處)等大型建築。1771年(清乾隆三十六年),清高宗正式為此城賜名為“徠寧城”。原址在今市區西喀什地區公安處駐地,舊城牆至今可見。當時,本地人稱其為喀什噶爾新城(或滿城)。1794年,徠寧城南門外又修建大批商肆店鋪,由內地遷來的滿、漢商民開業經商,清人評價說:“徠寧城仰瞻宮廟之輝煌。憑臨城池之壯麗,居然新疆一都會矣!(《新疆回部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