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契約到身份的回歸

從契約到身份的回歸

《從契約到身份的回歸》是2007年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立新。

基本介紹

  • 書名:從契約到身份的回歸
  • 作者楊立新
  • ISBN:7503668857、9787503668852
  • 定價:42.00元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7年1月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從契約到身份的回歸》為作者楊立新十幾年來民法學研究成果口頭表達的集錦,作者從十年左右時間積累下來的演講稿中遴選出21篇最具代表性的稿子,整理成此書,充分展現作者與學生、實務界人士等之間的學術思想的交流。全書內容分為四部分,第一編為民法典編纂的問題,第二編為人格權的有關問題,第三編為侵權行為法的立法問題,第四編為怎樣學習法律和撰寫學位論文。

作者簡介

楊立新,一九五二年生,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目錄

第一編
“民法帝國”的夢想與老一代民法學家的光榮
――“民法帝國”就是私法的帝國,私法的帝國就是權利的帝國。在“民法帝國”中,私權本位,私權平等,私權至上,私權的地位高於一切,在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相互尊重的就是權利,相互應當做到的就是履行自己的義務。
中國民法的法典化與中國民法典的開放性
――制定21世紀的民法典應當走開放的道路,而不應該越來越封閉。理由是民法典的法典化進程,開始於19世紀,經過了200多年的歷史發展,整個社會已經不再是當初法典化初期那個時期的樣子了,已經有了極大的變化。
關於建立法律物格的構想
――從物格的角度來把物加以類型化,即把物分成幾個不同的格,從而把那些有生命的物放到民法對物的最高保護地位,讓民法對它們作出一些特殊的規定,防止人們濫用對物的所有權,對動物尤其是野生動物和寵物的非法損害,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護動物。
人體變異物的物權規則研究
――物格其實就是對物的類型化,把對物的認識以及規制方法進行類型化,以適應今天的科技發展水平,把物分為不同的格,分為不同的類型,明確這個物在民法中的地位,然後再研究人對它支配的限度和規則,並且明確對它的保護方法。
中國民法中的人與物
――由於整個社會對人格尊嚴的價值的提升,對人格權在保護人的尊嚴和地位方面的重要作用的加強,以及對人的基本價值和平等地位的普遍重視,因而中國民法更為重視民事主體中的弱勢群體的人格地位以及權利保護,側重於研究對連體人、植物人以及老年人等非正常人群的民法保護。
中國民法典起草中的一些熱點問題
――公平原則、意思自治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序良俗原則這些基本原則,是指導我們審判工作的最抽象也是最具體的原則,也是指導我們法官的法律意識的原則。把那些不是基本原則的東西放到民法總則當中,作為基本原則,會損害我們的審判工作和司法活動。
第二編
人格權司法保護的重大進展
――精神損害賠償司法解釋把15年中所遇到的問題從總體上加以解決,這是對新中國人身權司法保護的一個總結性的、飛躍性的法律檔案,它把新中國人身權的司法保護提高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上,因此,說它是新中國人身權司法保護的第二個里程碑。
從契約到身份的回歸
——梅因時代強調“從身份到契約”,是完全正確的,但是,在今天,在身份權的性質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革命性的改變之後,還應當有一個“從契約到身份的回歸”。
中國名譽權的“膨脹”與“瘦身”
——歷史已經從80年代制定《民法通則》的時候走到了今天,走過了將近20年,現在,我們對這些問題有了一個反思的機會:在新聞批評和人格權保護、名譽權保護方面,我們應該尋求更加協調的路徑。
應當區分學術批評中誹謗與尖刻評論之間的界限
――社會需要和風細雨的批評,也需要疾風暴雨的批評;需要溫和的批評,也需要尖刻的、一針見血的批評。在我國現實中,大概更缺少的是那些疾風暴雨式的、尖刻的批評。
《霍元甲》VS“饅頭血案”:透視最新影視紛爭
――在歷史文學作品創作上,也要給作家一個更寬鬆的空間,讓他們在歷史的素材當中發揮他的想像力,去創造出來更多、更吸引人的作品。我們現在每天看到那么多的歷史電視劇,難道都是完全真實的,一點虛構成份都沒有嗎?
新聞媒體如何避免侵權責任
――假如說新聞媒體僅僅報導現在發生了一個什麼樣的事情,而不行使新聞批評權利的話,那么新聞是沒有生命力的,是沒有戰鬥力的。新聞更多的是要干預生活,批評生活,引導生活向更美好的方向去發展,這才是新聞。所以,新聞自由是新聞媒體、新聞從業人員一個最基本的權利。
物權法與中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理論研討會閉幕詞
――經過專家學者和全國人民十餘年辛勤汗水澆灌的《物權法草案》,是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它的社會主義方向是堅定不移的,是將改革開放勝利成果法律化、制度化的一部成功的法律草案。相信《物權法草案》經過審議通過成為正式的法律以後,它會在我國的政治、經濟生活中發揮巨大的作用。
中國農村現行土地權利制度批判
――我們用了50多年的時間來建立農村土地權利制度,實踐證明是不成功的;到現在,我們還是想在現有的基礎上修修補補,想讓它能做得更好,也還是不大現實。
第三編
中國侵權行為法的百年歷史回顧
――在人類正在告別20世紀即將進入21世紀這樣的歷史時刻,全面研究20世紀的中國侵權行為法的100年歷史,並對21世紀的中國侵權行為法的發展進行展望,對於全面發展中國的侵權行為法及其侵權行為法學,都是有重要意義的。
關於侵權行為的一般化與類型化
――我們制定中國侵權行為法,有大陸法系的良好基礎,再把英美法系當中好的東西借鑑過來,還要把我們在司法實踐當中積累起來的豐富經驗加進去,這樣的侵權行為法應當是一個比較好的法律。
有關侵權責任法立法的若干問題思考
――一個法官的價值,可以體現在他審判了多少、多少的案件上面;可是,如果一個法官不僅辦了多少案件,解決了多少糾紛,而且在司法實踐中創造出了具有創新價值的典型案例,則是更為有價值的事情。那么,儘管這位法官在法律史上不會留下自己名字,但是你創造的那個判例則可以永垂青史,成為法律的經典。
解讀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突出人的價值、突出人的地位,就是要更好地保護這些權利,救濟這些權利的損害,以保護人的價值、維護人的尊嚴和地位。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立足於這一立場,凸現民事司法的人文主義立場,全面保護人的權利,救濟人的生命權、健康權和身體權的損害,體現了民法的人文主義關懷,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精神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一道,成為新中國人格權司法保護中的最重要的兩個司法檔案,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中國侵權行為法理論體系的重新構造
――提出這個體系的思路,主要是將大陸法系侵權行為法立法的一般化立法模式和理論體系和英美法系侵權行為法的類型化立法模式和理論體系結合起來,構成一個類似於《衣索比亞民法典》侵權行為法體系那種的侵權行為法的理論體系,將英美法的侵權行為法體系融入到我國的大陸法系侵權行為法的理論體系當中。
第四編
我是怎樣學習法律的
――對一件事物的恆心,來源於對這件事物的興趣和信念。如果你對這件事物真正地感興趣,把它作為自己畢生要堅持的信念,你就會對它持之以恆,而決不會半途而廢。我對民法的研究和學習就是有這樣的信念。
法學院學生怎樣寫作畢業論文
――繞了很大的圈子才說主題,我們通常說這種毛病叫做“皮厚”,就像吃肉包子,咬一口,不見肉,再咬一口,還不見肉,那就不是包子了,而是饅頭了。對肉包子而言,肉餡就是主題,咬一口就要見到主題,這就是對法學論文主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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