徙淮南王長制

朕不忍致法於王,其與列侯吏二千石議。(《史記·淮南王傳》、《漢書·淮南王傳》)
朕不忍致法於王,其赦長死罪,廢勿王。(同上)
計食長,給肉日五斤,酒二斗。令故美人才人得幸者十人從居,他可。(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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