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第

得第

得第是詞語,拼音de dì,釋義為科舉考試取中須評定等第,因稱中式為得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得第
  • 發音:de dì
  • 注音:˙ㄉㄜ ㄉㄧˋ
  • 出處:《魯齋郎》
【引證解釋】科舉考試取中須評定等第,因稱中式為得第。 元 關漢卿 《魯齋郎》第四折:“如今都應過舉,得第了也。” 明 葉憲祖 《鸞鎞記·喜諧》:“只怕你得第之後,有個繡球樓上打,他情分辜負煞。” 清 侯方域 《太常公家傳》:“ 寧津生 自是誦 應震 文,而得第者四。” 鄭觀應 《盛世危言·考試上》:“功令所在,士之工此者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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