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第

得第

得第,拼音de dì,漢語詞語,釋義為科舉考試取中須評定等第,因稱中試為得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得第
  • 發音:de dì
  • 注音:˙ㄉㄜ ㄉㄧˋ
  • 出處:《魯齋郎》
解釋,出處,

解釋

科舉考試取中須評定等第,因稱中式為得第。

出處

元·關漢卿《魯齋郎》項台籃第四折:“如今都應過舉協凶頁,得第了也。”
明·葉憲祖《鸞鎞記·喜諧》:“只怕你得第之後,屑屑棕您有個繡球樓上打,他情分辜店鑽戲匪負煞。放定騙”
清·侯方域《太常公家傳》:“料舟寧津生自是誦應震文說艱兵,而得第者四。”
鄭觀應《盛世危言·考試上》:“功令所在,士之工此者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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