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乙隱居徵辟不起子孫請以所辟官用蔭所司不許》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得乙隱居徵辟不起子孫請以所辟官用蔭所司不許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修身獨善,寵則若驚,制爵尊賢,命其難廢,形雖遺於軒冕,蔭宜及於子孫。乙貞以自居,辟而不起,鶴書莫顧,雖忘(闕一字)後之心,爵命已行,寧闕賞延之典?若使死無用蔭,生不及榮,何成旌善之風,且是廢君之命。場苗不食,誠自絕於縶維,葛(闕一字)有陰,義難虧於燕翼。請優後嗣,以獎外臣。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字樂天,晚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後遷居為下邦(今陝西渭南)人,生於鄭州新鄭(今屬河南),貞元十六年(800年)進士及第,十八年中書判拔萃科,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806年)中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補盞屋(今陝西周至)縣尉。不久人為翰林學士,改左拾遺、左贊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年)因上書言事。被貶為江州司馬。後歷任忠州、杭州、蘇州刺史。因晚年官太子少傅,故世稱“白傅”、“白太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