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水庫群(水電站群)的水量(電力)進行餘缺調劑以提高總效益的計算。其任務是根據水庫群(水電站群)的水文特性、調節性能和地區電力負荷特點,通過對各水庫(水電站)的統一調度,提高總的水利水電效益,為選擇各水庫(水電站)更合理的工程規模、參數和擬定相應的運行方式提高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徑流(電力)補償調節計算
- 外文名:Computation of runoff compensating regulation
解決問題,計算過程,
解決問題
水電站群的徑流電力補償調節計算主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補償調節後水電站群的總保證出力提高多少,即增加補償效益多大,二是各水電站通過補償後其出力過程如何,即水電站群總出力如何合理地在各電站之間進行分配。
計算過程
在並聯水庫甲、乙間分配防洪庫容時,仍先要確定各庫的必需防洪庫容。如果丙處發生符合設計標準的大洪水,乙丙區間(指丙以上流域面積減去乙壩址以上流域面積)也發生同頻率洪水,設乙庫相當大,可以完全攔截乙壩址以上的相應洪水,此時甲庫所需要的防洪庫容就是它的必需防洪庫容。它應根據乙丙區間同頻率洪水按丙處以安全泄量泄洪的情況計算求出。同理,乙庫的必需防洪庫容,應根據甲丙區間(指丙處以上流域面積減去甲水庫以上流域面積)發生符合設計標準的洪水,按丙處以安全泄量泄洪情況計算求出。兩水庫的總必需防洪庫容確定後,由要求的總防洪庫容減去該值,即為可以由兩水庫分擔的防洪庫容,同樣可根據一定的原則和兩庫具體情況進行分配。有時求出的總必需防洪庫容超過所需的總防洪庫容,這種情況往往發生在某些洪水分布情況變化較劇烈的河流。這時,甲、乙兩庫的必需防洪庫容就是它們的防洪庫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