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莊板栗

徐莊板栗

徐莊板栗,山東省棗莊市山亭區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山亭區地處沂蒙山區南部,北高南低,海拔158.3米到592.2米。土壤主要是褐土性土,土壤發育良好,適合於板栗的生長。徐莊板栗在長期的栽培和自然選擇下,形成了獨特的產品特徵,產品外形玲瓏,色澤鮮艷果紅呈米黃色,糯性強,甘甜芳香,口感佳。

2012年08月03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徐莊板栗”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莊板栗
  • 產地名稱:山東省棗莊市山亭區
  • 品質特點:外形玲瓏,色澤鮮艷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公告第1813號
  • 批准時間:2012年08月03日
產品特點,品質特性,營養價值,藥用價值,產地環境,土壤地貌,水文情況,氣候情況,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徐莊板栗在長期的栽培和自然選擇下,形成了獨特的產品特徵,產品外形玲瓏,色澤鮮艷果紅呈米黃色,糯性強,甘甜芳香,口感佳。

營養價值

徐莊板栗內在營養豐富,每100克鮮栗仁中,含水份≤55%,澱粉含量在≥24.3%之間,含糖在≥14.3%,蛋白質在≥5%;脂肪在≥0.7%,胺基酸≥2.5%。此外,還含有多種維生素和無機鹽。
板栗與其他堅果有很大不同,即含有相當多的碳水化合物,比其他堅果多3-4倍,蛋白質和脂肪較少,提供的熱量比其他堅果少一半以上。板栗的營養成分類似於玉米或水稻。

藥用價值

板栗所含的多不飽和脂肪酸和維生素、礦物質,能防治高血壓、冠心病、骨質疏鬆等疾病。中醫認為板栗能補脾健胃、補腎強筋、活血止血。板栗對人體的滋補功能,可與人參、黃芪、當歸等媲美,對輔助治療腎虛有益,故又被稱為“腎之果”。特別是老年腎虛、大便溏瀉者更為適宜,經常食用能強身愈病。
徐莊板栗徐莊板栗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山亭區地處沂蒙山區南部,北高南低,海拔158.3米到592.2米。土壤主要是褐土性土,土壤發育良好,適合於板栗的生長。

水文情況

山亭區地下水資源較豐富,地下水深度在40-50米之間,含水層厚度12-20米,含水層岩性為砂礫石,成井深度在40米左右,成井湧水量40-50立方米/小時。是棗莊市年降水量最多的地方,地下水多年平均補給量模數為18.2萬立方米/年.平方公里;可開採模數為9.2萬立方米/年·平方公里。
按照《農用水源環境質量監測技術規範》(NY/T 396-2000)的要求,對產地的灌溉用水進行監測,評價結果表明,板栗產地灌溉水所監測項目檢測值均未見超標,判定灌溉水質合格。

氣候情況

山亭區板栗種植區屬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年平均降雨量為1200毫米,年平均氣溫為13.5℃,日照時數為2447小時,無霜期為171天。光熱資源充足,有利於農作物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質的合成。該氣候特點為徐莊板栗的生長發育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徐莊板栗徐莊板栗

歷史淵源

徐莊鎮栽培板栗歷史悠久,該地板栗在春秋、戰國以板栗山產前即開始有人工種植。
2008年,山亭區成立徐莊板栗種植專業合作社。
2018年,山亭區從河北引進部分優質早熟板栗接穗。
徐莊板栗徐莊板栗

生產情況

2010年,徐莊鎮板栗種植面積達10萬畝,該鎮60%的板栗實現了在該地的直接深加工,3個板栗品牌打入了全國100餘個城市的大型超市。
2012年,徐莊板栗總生產面積6667公頃,年生產總量為35000噸。
2014年,徐莊鎮已形成6萬畝板栗生產基地。
2017年,徐莊板栗產量達6000餘噸。
徐莊板栗徐莊板栗

產品榮譽

2012年08月03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徐莊板栗”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徐莊板栗徐莊板栗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徐莊板栗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棗莊市山亭區徐莊鎮境內東至柿行村,西至高莊村,南至柳泉村,北至武王莊村,共23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17°29′10″-117°39′44″,北緯35°00′30″-35°10′00″。

質量技術要求

  • 特定生產方式
1、保持園區環境清潔衛生
2、土壤管理
3、科學施肥
4、適時灌溉及時排澇
5、合理整形修剪
6、密植園的改造
7、花果管理
8、品種改良
9、病蟲防治
10、板栗的採收、貯運
11、貯藏、運輸:板栗收取後要放置在地勢較高的陰涼地方,並蓋上雜草等物促進栗果進一步成熟,另外採收後要集中熏蒸殺蟲,一般用二硫化碳作熏蒸劑進行殺蟲,然後進入貯藏階段,貯藏不允許用化學藥品保鮮貯藏,必須放在恆溫庫內貯藏,保持清潔衛生、無異味氣體污染。
運輸板栗的工具要清潔衛生,不能與有毒、有害的物品混裝。
  •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大氣、地表水、藥防及產品執行標準:
NY/T391-2000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NY/T 393-2000 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標準
NY/T 1042-2006 綠色食品、堅果

專用標誌使用

地域範圍內的生產經營企業要按照《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使用規範》的要求,在產品或產品包裝上正確使用“徐莊板栗”農產品地理標誌及圖案。建立標識使用管理制度,對標識的使用情況如實記錄,登記造冊並存檔,存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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