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聞縣旅遊局

徐聞縣旅遊局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組織制定全縣旅遊資源保護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聞縣旅遊局
  • 職責:全縣旅遊資源保護規劃
職責,主要職責,職責調整,內設機構,

職責

根據湛江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徐聞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湛機編〔2011〕7號)精神,設立徐聞縣旅遊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統籌協調全縣旅遊業發展,推進“旅遊立縣”戰略實施。組織編制全縣旅遊資源綜合發展利用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依法搞好全縣旅遊行業的綜合平衡和巨觀調控;指導重點旅遊項目、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和開發;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三)引導低碳旅遊、休閒度假髮展;負責旅遊信息化,網路化建設和旅遊標示體系規劃和建設;負責旅遊安全、旅遊應急救援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
(四)組織制定全縣旅遊資源保護規劃。組織開展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編制旅遊的功能區規劃和配置;提出旅遊環境綜合治理的意見;組織重要旅遊項目建設的論證和審核工作。
(五)擬定全縣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組織協調重大旅遊節慶活動;負責國內、國際旅遊交流合作與推廣事務。
(六)組織編制全縣性的旅遊項目招商引資目錄;促進和引導本縣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參與管理全縣發展旅遊產業的國家和地方投資計畫。
(七)協調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旅遊市場秩序;組織實施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行業標準工作;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旅遊經營者合法權益;規範旅遊企業經營行為和旅遊從業人員服務行為;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旅遊誠信建設和旅遊行風建設。
(八)研究、制定、實施與海南國際旅遊島、北部灣區域旅遊合作方針,開展區域旅遊交流、合作工作,打造無障礙旅遊。
(九)制定並實施旅遊人才發展戰略,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工作。
(十)指導縣旅遊協會和各旅遊中介組織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統籌協調全縣旅遊業發展,推進“旅遊立縣”戰略實施。
(二)加強旅遊綜合改革、旅遊應急救援、節假日旅遊、紅色旅遊等綜合協調職責。
(三)加強與港澳台及境內區域合作交流職責。
三、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旅遊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負責機關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組織編輯旅遊年鑑、大事記和史志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黨群、財務、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二) 規劃股
擬定旅遊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旅遊資源普查和保護工作;負責旅遊標示體系規劃建設;負責組織重要旅遊項目建設的論證和審核工作;負責旅遊商品規劃、開發和管理;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旅遊路線的開發建設;統籌協調旅遊項目招商引資工作;引導本縣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指導旅遊新業態開發建設工作。
研究全縣旅遊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旅遊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承擔旅遊業政策、法規、發展措施的研究與宣傳工作;協助推進廣東省旅遊綜合改革示範縣建設;引導低碳旅遊、休閒度假髮展。
(三) 行業管理股
負責旅遊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旅遊信息化、網路化建設工作。
擬訂規範性檔案、規章並監督實施;指導、承辦有關旅遊的應訴工作;承擔旅遊安全協調工作;協調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承擔旅遊標準有關工作,擬定、指導實施景區、酒店、旅遊交通、餐飲、旅行社等的規範化服務標準;推行旅遊定點單位;指導旅遊誠信體系建設工作。
制定旅遊人才培養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和等級標準並組織實施。
承擔國內、國際旅遊市場開發工作和區域旅遊合作交流事務;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工作,組織實施旅遊重大促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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