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瑞峰,鄭州市管城區航海東路街道辦事處耿莊社區三級格線長。
違紀通報
鄭州市鹽業局等單位對非法生產、銷售假冒食鹽監管不力存在工作失職問題。鄭州市管城區航海東路街道辦事處耿莊社區格線內長期存在使用工業鹽和飼料添加劑氯化鈉仿冒、加工食用鹽窩點。2014年12月,經民眾舉報,鄭州市鹽業局等單位對其進行查處,現場查獲制假原料23.45噸、假冒食用碘鹽2.94噸。鄭州市鹽業局等單位對該窩點長期非法生產、銷售假冒食鹽負有工作失職、巡查排查不力的責任,致使大量假冒食鹽流入市場,嚴重危害人民民眾的生命健康安全,社會影響惡劣。2015年2—3月,鄭州市紀委監察局下達監察建議書,要求相關單位對責任人進行處分。相關單位分別給予鄭州市鹽業局辦公室主任兼鹽政處處長楊建榮行政警告處分,鹽政處副處長張春印、郭運宏記過處分;鄭州市工商局管城分局工作人員牧建軍、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管城分局工作人員李笑娜、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管城分局工作人員張豫行政警告處分;管城區航海東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孫瑜,社會公共管理辦公室主任郭曉燕、效能督查科科長賈一博行政警告處分;管城區航海東路街道辦事處耿莊社區支部書記曹貴田黨內警告處分、三級格線長徐瑞峰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