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瑞,通山縣人民法院原執行局員額法官、通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助理。
2020年,徐永瑞在辦理案件執行工作中,違規接受案件當事人蔡某宴請並收受香菸。2021年4月,徐永瑞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永瑞
- 工作單位:通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局
- 所獲榮譽:個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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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通山縣人民法院原執行局員額法官。
人物事件
2021年9月,鹹寧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有通山縣人民法院原執行局員額法官徐永瑞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並收受禮品問題。2020年,徐永瑞在辦理案件執行工作中,違規接受案件當事人蔡某宴請並收受香菸。2021年4月,徐永瑞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所獲榮譽
2020年3月31日,被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授予“個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