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綜合股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辦會議組織、文電、政務信息、新聞宣傳、保密、信訪、檔案和保衛工作;組織起草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擬定局機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機關行政事務工作有關政策、法規的實施;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擬定農業技術推廣隊伍建設規劃和農業專業技術資格及待業特有工種職業鑑定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部門幹部、工人教育培訓、考核工作。管理局機關和局屬各項資金,指導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監督檢查各項資金的投入和使用情況;負責項目資金的引進、使用和管理;指導農業系統的財會工作;參與研究擬定農業信貸規模、結構補貼和貼息等政策。
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管理股
研究擬定農業與農村發展戰略、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農業經濟巨觀調控措施和農業技術改造計畫;組織農業建設項目初審和實施過程中的審計監督,擬定農業科技、農業教育發展規劃和政策;承辦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篩選及實施工作;管理農業科技成果,組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承辦農用地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和管理的協調監督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促進生態農業建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研究制定農業生產發展戰略、規劃計畫,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意見,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農機管理股
研究提出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和重大技術措施建設;引導農業機構產品結構調整,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擬定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農機技術推廣和農機維修、培訓工作。
畜牧水產股
貫徹國家畜牧法律法規並監督執行,研究擬定畜牧水產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全縣畜牧水產業科技普及、培訓、技術引進、推廣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科研課題的技術攻關和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制定全縣畜牧水產養殖品種繁育和改良規劃;指導生產、繁育和推廣畜牧水產良種工作。負責全縣畜禽防疫、檢疫、醫政、藥政、藥檢和動物衛生監督工作。負責畜牧水產業重大建設項目的立項、初審和申報工作。負責全縣草地資源保護、建設、開發、利用的組織實施工作,制定草地資源、農作物秸稈資源開發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指導全縣草地防火工作。
主要職責
徐水縣農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國家農業、畜牧水產業法律法規並監督執行;組織擬訂農業、農村和畜牧水產業發展戰略、政策措施、中長期發展規劃,經審核後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引導農業產業和畜牧水產業結構合理調整、農業資源合理配置、資源保護和產業間的平衡、農畜水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畜產品、農業生產資料、農業財政補貼政策建議;組織監督農畜水產業有關法規的實施。
(三)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指導農、畜水產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農產品行業協會建設與發展,承擔種植、養殖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管理、扶持和服務的責任。
(四)組織擬訂農業發展規劃,大宗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前中、產後一體化;負責協調設施農業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和農村經濟信息。
(五)組織擬訂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生產機械裝備技術和發展建議,引導並指導農民使用新型農機產品;負責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農業機械安全監理和試驗鑑定等有關工作;負責農機作業安全和維修、農機教育培訓;負責國家農機惠農政策、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
(六)負責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負責農用地、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和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與管理。
(七)組織擬訂農業科技、中等農業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綜合協調管理農科教結合工作,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篩選及實施,負責基層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八)組織擬訂主管產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產業產品、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資源產業間的平衡工作;負責種子、農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檢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負責國內生產及進口種子、農藥、有關肥料等產品的登記;監督管理縣內植物防疫、檢疫、發布疫情、組織撲滅工作。
(九)負責農業涉外事務,負責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需由縣上報省、市的農業項目工作。
(十)制定全縣農業、畜牧水產業科技普及、培訓、技術引進、推廣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監督管理;負責科研課題的技術攻關和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
(十一)制定全縣畜牧水產養殖品種繁育和改良規劃;指導生產、繁育和推廣畜牧水產良種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畜禽防疫、檢疫、醫政、藥政、藥檢和動物衛生監督;負責畜牧水產業重大建設項目的立項、初審和申報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草地資源保護、建設、開發、利用的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草地防火工作;組織制定草地資源、農作物秸稈資源開發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徐水縣農業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其中正副局長職數3名,股級幹部職數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