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雷(滁州市地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徐春雷,男,漢族,1953年2月生,安徽蕭縣人,1970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入黨。曾任滁州市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7年8月17日,據安徽滁州市紀委訊息,經中共滁州市委批准,滁州市紀委對滁州市地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徐春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春雷
  • 出生地:安徽蕭縣
  • 出生日期:1953年2月
  • 職務:滁州市地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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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70年07月至1978年07月在滁縣三八布廠工作;
1978年07月至1982年09月在安徽財貿學院財政金融專業學習;
1982年09月至1990年01月曆任滁縣行署經濟計畫委員會科員、副科長、科長;
1990年01月至1995年02月任滁州市工業局副局長;
1995年02月至1996年12月曆任滁州市地稅局副局長、局長;
1996年12月至2009年11月任滁州市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9年11月至2012年03月任滁州市地稅局黨組書記;
2012年03月至2013年02月任滁州市地稅局調研員;
2013年02月退休。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7年6月26日,據安徽省紀委網站訊息,滁州市地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徐春雷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立案審查

2017年8月17日,據安徽滁州市紀委訊息,經中共滁州市委批准,滁州市紀委對滁州市地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徐春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徐春雷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接受組織談話詢問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在職和退休後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將本應由其子支付的費用在其他單位報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徐春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觀念和紀律意識,長期“亦官亦商”,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滁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滁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徐春雷開除黨籍處分,建議安徽省地稅局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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