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雷(浙江省東陽市民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徐春雷(浙江省東陽市民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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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雷,男,漢族,1968年2月出生,浙江東陽南市街道人。1988年10月參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曾任浙江省東陽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年10月23日,徐春雷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春雷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浙江東陽
  • 出生日期:1968年0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8年10月-1996年3月,東陽市吳寧鎮東南郊辦事處農經員;
1996年3月-1998年10月,東陽市吳寧鎮城中街道辦事處政法辦副主任、農經員;
1998年10月-2001年12月,東陽市吳寧鎮西南郊辦事處黨委委員、副主任、農經員;
2001年12月-2003年10月,東陽市宅口鄉副鄉長;
2003年10月-2005年8月,東陽市馬宅鎮副鎮長;
2005年8月-2008年7月,東陽市畫水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黨委副書記;
2008年7月-2011年6月,東陽市千祥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1年6月-2016年6月,東陽市千祥鎮黨委書記;
2016年6月-2017年4月,東陽市城區橫店一體化辦公室主任;
2017年4月-2019年1月,東陽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9年1月至案發,東陽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07月22日,八婺清風網站訊息:東陽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徐春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金華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接受浦江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10月23日,據八婺清風網站訊息:經查,徐春雷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卡、煙票;違規持股;包庇縱容惡勢力犯罪分子獲取政治榮譽、把持基層政權、攫取經濟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徐春雷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廉潔紀律、民眾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東陽市委批准,中共東陽市紀委、東陽市監察委員會決定給予徐春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浦江縣監察委員會將徐春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審查調查期間,徐春雷在懺悔書中剖析,組織將其從臨聘人員培養成領導幹部,但自己走上領導崗位後,沒有守住思想防線,私慾膨脹,貪慾橫行,親清不分,在與老闆、“能人村幹部”的交往中喪失了原則,突破了底線,最終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淵。其表示真誠地向組織懺悔,認罪悔罪,感謝組織的幫助和挽救,願意接受組織處理和法律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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