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徐州市銅山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徐委辦〔2019〕22號), 制定本規定。

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是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區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為正科級。掛區政府研究室、區政府外事辦公室、區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公室。

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按照區政府要求,抓好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 區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二)圍繞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報送發布的公文,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等重要文稿和區政府領導同志講話稿及其他文稿。
(三)辦理國家和省、市及其部門單位傳送區政府的公文; 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請示區政府的事項,
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準確及時地向區政府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各部門、各鎮人民政府和各街道辦事處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四)根據區政府領導要求,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和區政府領導參加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五)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各鎮人民政府和各街道 辦事處對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黨委政府檔案、決定事項 及區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及時向區政府領 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和突發事件信息,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指示。
(七)負責省、市和區人大、政協交區政府的有關建議、 議案和提案的辦理工作。
(八)負責向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和區政府領導同志報送重要政務信息;收集編寫信息,準確反映動態,及時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對策建議。
(九)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府入口網站、政務新媒體工作,並承辦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
(十)負責組織或者參與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決策諮詢。對區政府重大戰略實施、重大決策落實情況進行跟蹤調研。參與區政府領導同志的調研活動,為政務工作提供決策諮詢等相關服務。
(十一)負責組織開展區政府決策諮詢重點課題研究工作。承擔經濟社會發展重要信息、動態的收集、分析、整理、研判和報送工作,為區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十二)組織、協調全區政府系統調查研究工作,組織社會力量開展調查研究。
(十三)指導全區機關事務管理工作,擬訂機關事務管理的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區重要會議、重大活動和指定公務往來人員的服務保障工作。
(十四)負責提出加強行政運行經費、機關服務經費管理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區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大中修經費管理,承擔公務用車購置專項經費的管理。統籌全區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全區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標準、配備和處置管理工作。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全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 工作,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區級機關集中辦公場所的公共場館管理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區委、區政府有關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指導、協調全區外事方面的工作。
(十七)貫徹執行中央對香港、澳門的政策規定,統籌協調和歸口管理我區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往來工作。
(十八)負責全區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堅持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部門權責清單以及區委區政府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分工檔案等有關規定,履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
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部門權責清單以及區委區政府、區安委會關於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的檔案等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負責各類檔案、電報的收發、登記、傳遞和分辦、催辦工作;負責全區因公出國(境)批件的呈報工作;負責印鑑、檔案、文稿印發和資料管理工作;承擔區政府值班聯絡、機要交通、機關保密工作,報送和處置突發事件、重要緊急情況信息,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指示;指導區政府各部門、各鎮人民政府和各街道辦事處文電、機要、值班值守工作;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會議安排、通知下發和接收落實反饋工作;負責領導同志外出報備工作;負責區政府辦黨組相關事項辦理;負責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委、辦、局及所屬單位啟用印章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以及出國(境)審核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協助區政府辦公室派駐紀檢 組開展工作。
(二) 綜合科。負責區政府黨組服務保障工作;承擔區政府常務會議、黨組會議的會務並整理會議記錄,起草會議紀要;負責銜接、落實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重要政務活動,辦理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文電呈送、批示辦理。
(三) 綜合調研科。負責起草《區政府工作報告》和向省、 市政府的工作報告、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部分重要講話、有關綜合文稿,區政府召開的全區性會議和區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綜合報告;起草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活動、會議等方面的文稿;負責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重要政務活動的材料準備及整理;根據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批示和工作需要,參與承辦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領域重大問題和實踐,區政府重要工作、重大決策部署以及區政府重點任務的綜合性調查研究,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相關重要信息,提出政策建議;組織管理區政府決策諮詢重點課題;負責協調政府系統調查研究工作,組織社會力量開展調查研究。
(四)經濟管理科。負責辦理區政府涉及的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發展改革、工業、信息化、自然資源管理、商務、招商、電力、交通運輸、鐵路、財政、審計、安全生產、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民營經濟、經濟開發區、高新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金融、稅務、政府投融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行政審批、統計、機關事務管理、糧食和物資儲備、對口支援合作、史志等方面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五)社會事業科。負責辦理區政府涉及的人民生活、科技教育、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機場遷建、城市管理、市政園林、林業、生態環境、應急管理、退役軍人事務、民政、衛生健康、醫療保障、老齡、殘聯、紅十字會、慈善會、人民武裝、 駐銅部隊、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郵政電信、通訊、 公安、司法、法制、信訪穩定、國家安全、文聯、工商聯、呂梁風景區、城市管理重點工程項目等方面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六)農業科。負責辦理區政府涉及的農業農村、水務、 民族宗教、供銷、氣象、農業資源開發、扶貧、工會、共青團、 婦聯、各民主黨派等方面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七)信息科。負責政務信息采編工作,組織開展信息調研,及時向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區政府領導同志報送信息;建立健全政務信息報送網路,協調指導全區政府系統信息工作。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無線電行業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開展相關協調、服務和監督工作。
(八)政務公開科。負責辦理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政府數據信息公開等方面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承擔全區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政務新媒體發展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擬訂相關政策意見;承擔區政府及辦公室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事務,負責對全區政務信息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評比;指導政府入口網站的管理工作;指導區政府各部門單位和各鎮(街道)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承擔辦公自動化系統管理、運行保障和網路安全工作;負責區政府新聞發布活動的組織實施;協調組織區政府有關活動的新聞報導;負責與黨委宣傳、網信、新聞部門新聞報導工作的溝通協調。
(九)督查科。負責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重要會議檔案、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批示重大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工作,按規定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負責區政府年度重點工作目標分解、方案擬訂和督查考核工作;負責“省長信箱”、“市長信箱”來信及新聞媒體反映民生熱點問題的辦理工作;負責市和區人大、政協交區政府的有關建議、議案、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擬訂區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工作計畫和督查網路建設,指導全區政府系統督查工作。
(十)行政科。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各項資金管理和政府采 購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提出加強行政機關集中辦公運行經費、機關服務經費管理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區 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重大會議和活動的服務工作;負責擬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的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區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協助國家、省、市及其部門單位、外市、縣負責同志以及其他相關來賓公務活動的聯絡接待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同志的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資產管理科。負責區機關院內的基建、維修和政府辦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區級機關綠化、愛國衛生、食堂食品安全、環境綜合整治、安全保衛、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擬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的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全區覚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承擔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有關工作。
(十二)外事科。負責貫徹傳達國家對外、對香港、澳門的政策、法規,承擔綜合性外事調研工作,搞好對外政策諮詢服務;制定年度因公出訪計畫;統籌安排區委、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府、區政協領導同志的出訪和國內外事活動事項;辦理全區因公出訪任務的報批手續;審核或審批相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因公臨時赴港澳地區事宜,並對其出訪成效進行督查;開展我區對外在經濟和社會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參與地方對外經濟活動,利用涉外有利渠道為經濟建設服務;負責全區對外邀請管理工作;推動我區與港澳地區在經貿、科教、文體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承擔我區與港澳民間交往的有關審核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港澳居民在我區的相關事務。承擔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落實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部署和要求;組織制定我區對外工作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辦理區各部門和各鎮(街道)報送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外事問題的請示、報告。

人員編制

區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39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4名;正副科長18名,其中,科長12名,副科長6名。

其他事項

區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區政府辦公室行政權力事項按《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本規定由區委、區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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