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有媒體曝光徐州銅山區公安局104國道茅村至利國段交巡警在執法過程中,在未對車輛進行檢查的情況下,連續對同一車輛進行處罰。事件曝光後,當地政府調查後進行情況通報,責令將涉事民警辭退、交巡警大隊長撤職、分管副局長停職。同一天,河南一縣級運管局隨意上路罰款也被曝光。
簡介,採取措施,整改措施,
簡介
2013年10月31日,央視二套《經濟半小時》欄目曝光銅山區公安局104國道茅村至利國段交巡警在執法過程中,在未對車輛進行檢查的情況下,連續對同一車輛進行處罰。
採取措施
事件曝光後,銅山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銅山公安局連夜召開黨委會議,研究整改措施,並責令局紀委、督察部門進行調查,隨後連夜召開交巡警全體民警會議,深刻反思,吸取教訓。
經銅山區公安局調查:10月26日,銅山區公安局交巡警大隊茅村中隊、利國中隊執勤民警在8分鐘內先後對河南商丘一運煤車輛進行違規處罰。此行為違反《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相關規定,經研究,並呈請區政府批准,責令主要負責人作出檢查,對分管副局長停止執行職務,給予交巡警大隊長撤職處分,對當事民警予以辭退。
整改措施
此外,銅山公安局派人到河南商丘該運輸車輛所屬公司登門道歉,通報處理結果。組織人員對境內過往車輛駕駛員、運輸企業負責人進行回訪,徵求意見建議,查找在前期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落實整改。成立由紀委、督察、法制等部門人員組成的聯合檢查組,對全局一線執法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督察。在全局範圍內開展紀律作風教育整頓,舉一反三,對一線執法民警進行培訓,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堅決避免再次發生類似問題。
另據了解,徐州市公安局在事件曝光後當晚就召黨委會,凌晨一點左右,通過其官方微博“平安徐州”對外發布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