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女碩士考公務員遭拒錄”事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州“女碩士考公務員遭拒錄”事件
事件經過,事件後果,

事件經過

2017年6月,江蘇徐州碩士筆面試第一被拒錄,因徐州人社局認為其所學專業是“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不是招考要求的“中國語言文學”一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2月23日下午,徐州市鐵路運輸法院對此案做出了一審公開宣判,認定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徐州市人社局)取消紀元事業單位聘用資格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律依據明確,但該程式違法,判決確認徐州市人社局取消紀元聘用資格行為違法,駁回紀元的其他訴訟請求。

事件後果

經調查認定,招聘單位市城市房屋徵收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房屋徵收辦)及其主管部門市城鄉建設局在資格初審和複審階段把關不嚴,對紀元同志所學專業未能嚴格履行資格審核職責,導致紀元同志在專業不符合《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2016上半年徐州市市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要求的情況下參加了筆試和面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指導、監督和查糾不及時、不到位,履行糾錯職責滯後,未履行告知義務。上述部門(單位)及相關工作人員存在工作失職行為。
根據責任認定,我市已於2017年6月作出以下處理:
1、責令市城鄉建設局、市人社局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2、對負有責任的7名工作人員分別給予相應處理,對市城鄉建設局分管房屋徵收辦工作的副調研員、市外國專家局局長兼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處長等兩名副處級幹部進行誡勉談話;給予市城鄉建設局人教處處長行政記過處分,人教處具體負責資格審核工作的科員行政記大過處分並調離人事工作崗位;給予市房屋徵收辦黨支部書記、副主任(主持工作)行政記過處分,黨政科科長行政記過處分並免去其職務;給予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具體負責監督審核工作的主任科員行政記過處分。
3、責成市城鄉建設局、市人社局向紀元同志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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