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7.22"煤礦爆炸事故是2001年7月22日發生在徐州市賈汪區賈汪鎮崗子村的事故,事故原因是 違章放炮產生火焰引起爆炸,5個工作面共105人被困井下,造成92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38萬元。
江蘇徐州“7﹒22”煤礦爆炸事故中6名涉嫌玩忽職守的犯罪嫌疑人日前被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這6人分別是徐州市賈汪區原煤炭管理局局長孫景智、副局長劉旺節,原賈汪區賈汪鎮副鎮長馬士芳,賈汪鎮煤炭公司經理高厚學,原賈汪公安分局危險物品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周道文,賈汪鎮副鎮長兼大泉派出所所長孟慶祥。
今年7月22日上午,徐州市賈汪區賈汪鎮崗子村“崗子五副井”因違章放炮產生火焰引起爆炸,5個工作面共105人被困井下,造成92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38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孫景智等6人任職期間玩忽職守,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放縱賈汪鎮“崗子五副井”非法生產,導致發生“7﹒22”特大煤塵瓦斯爆炸事故。
此前,檢察機關於11月初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非法買賣爆炸物罪、虛報註冊資本罪對“崗子五副井”礦主莊金才、股東權鑫、安全井長常德運、賈汪鎮崗子村黨支部副書記董廣洲等7人提起公訴。
這6人分別是徐州市賈汪區原煤炭管理局局長孫景智、副局長劉旺節,原賈汪區賈汪鎮副鎮長馬士芳,賈汪鎮煤炭公司經理高厚學,原賈汪公安分局危險物品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周道文,賈汪鎮副鎮長兼大泉派出所所長孟慶祥。
今年7月22日上午,徐州市賈汪區賈汪鎮崗子村“崗子五副井”因違章放炮產生火焰引起爆炸,5個工作面共105人被困井下,造成92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38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孫景智等6人任職期間玩忽職守,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放縱賈汪鎮“崗子五副井”非法生產,導致發生“7﹒22”特大煤塵瓦斯爆炸事故。
此前,檢察機關於11月初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非法買賣爆炸物罪、虛報註冊資本罪對“崗子五副井”礦主莊金才、股東權鑫、安全井長常德運、賈汪鎮崗子村黨支部副書記董廣洲等7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