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偉俊

徐偉俊(1970-)男,浙江上虞人,蘇州大學法律碩士,系江西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講師、警察系主任,江西求正沃德律師事務所三級律師,江西省律協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刑辯大律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偉俊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浙江上虞
  • 性別:男
1993年取得律師資格後即加入江西華昌律師事務所,成為一名執業律師,執業證號:14881994121990。
1994年8月,調入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檢察院,成為一名戰鬥在公訴一線的公訴人,直至2003年5月調離。
在檢察院工作的九年期間,獲主訴檢察官資格,承辦了數百起各類刑事案件,其中不乏大案要案。這九年的檢察官工作生涯,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既提高了庭審的辯論技巧,又對刑事訴訟程式有著深刻的理解。在辦案過程中,注重對實體法的研究,同時更注重程式正義,真正做到不放縱任何一個有罪的人,也不使一個無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這為以後成為一名職業律師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深深體會到作為一名檢察官只精於刑事法律是遠遠不夠的,便於2000年報考了蘇州大學法律碩士專業,有幸被蘇州大學錄取。在蘇州大學的三年里,學富五車的教授和實踐經驗豐富的同學給與了極大的幫助,使得法學理念進一步提升。為尋求正義的世界,在蘇大同學的影響下,2003年5月離開了待遇優厚的檢察院,加入了求正沃德律師事務所。同時也成為了一名教書育人的園丁。
在從事法學教育的同時,更注重理論指導實踐。在從業的四年多的時間裡,辦理了刑、民、商事案件八十餘件。在辦理的刑事案件中,有多起案件被宣告不起訴(其中多起案件被檢察機關作絕對不起訴)。
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親力親為,一絲不苟,認真細緻。在審閱案卷材料及會見當事人以後,能夠敏銳地發現案件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地發現證據之間存在的矛盾與漏洞,從而發現有利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方面,使案件在較短時間內取得重大突破,根據“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提供證明當事人進行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在所辦理的民、商事案件中,累積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高達千萬餘元,受到了當事人的高度評價,同時得到業內同行的一致稱讚。因其所取得的令人矚目成績,在其成為職業律師的兩年之後,即被推選為江西省律協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除為當事人提供訴訟性法律事務以外,還曾擔任多家企業與單位的法律顧問,目前擔任完美(中國)日用品有限責任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等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提供了大量契約起草、契約審查及出具法律意見書等非訟法律服務,有效的維護了顧問單位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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