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信失囚案,此乃明朝公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信失囚案
- 發生年代:明代
- 涉及人物:徐信
- 出處:《讞獄稿》卷二
案件經過
據《讞獄稿》載:直隸(今南京)蘇州府嘉定縣民徐信任本縣監獄禁子。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六月,該縣捕獲在逃強盜葛奎收監在獄,經搜查葛奎隨身沒有攜帶贓物。後經審訊,將其依“竊盜得財律”判處斬監候,仍收監在獄,由禁子徐信等看守。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葛奎因長久被監禁,臂膊消瘦,原帶肘鐐寬鬆。徐信與另一禁子龐流等失於驗換,當夜三更時分,葛奎乘他們熟睡時脫去肘鐐,掙出押板越牆逃走。徐信等第二天才發覺呈報縣衙。經查,徐信等均無受賄縱故囚犯之情,責其限期追回逃犯。徐信等未能在限期內追回葛奎,該縣以“不覺失囚律”將其判處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