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軍隊後方地域各種防衛措施所作安排的指揮文書。包括對後方機關、倉庫、醫院、通信樞紐、交通線的警戒保衛計畫,對核、化學、生物武器及其他特殊殺傷破壞性武器的防護計畫,軍民聯防計畫,反空襲計畫、反空降計畫、反坦克計畫等。通常根據指揮員意圖、作戰計畫、敵情、地形和後方兵力兵器等情況,在周密勘察的基礎上,由後方指揮所擬制,報指揮員(基本指揮所)批准後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