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階梯——新律師民商事業務必修課》,出版於2011年7月1日,作者牟馳。
基本介紹
- 書名:律師階梯——新律師民商事業務必修課
- 作者:牟馳
- ISBN:978-7-301-18931-3
- 頁數:292頁
- 定價:39.00
- 出版時間:2011年7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16開
- 字數:303千字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結合作者十多年來律師執業的實踐經驗,以案例的形式從律師業務中訴訟案件代理的方法與技巧、訴訟類法律文書寫作、複雜契約的製作,以及卷宗歸檔等五個方面,對律師執業過程中,需要學習和領會的基本執業技能進行了專業、系統的介紹。
本書對於剛剛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有志於從事律師職業的人群,可以起到教科書的作用;對新律師甚至老律師都具有相當的可借鑑性。
近年來,律師執業經驗方面的圖書品種繁多,但是,如此系統地、詳細地介紹律師基礎業務如何操作的圖書並不多見。
圖書目錄
第一章 代理訴訟案件的方法與技巧
一、 怎樣尋找合適的代理觀點
案例1-1A公司訴Y股東出資糾紛案
案例1-2河南N化工廠訴北京R石化產品有限公司買賣契約糾紛案
案例1-3B公司訴Y公司、D公司買賣契約糾紛案
二、 怎樣舉證
(一) 代理原告舉證的注意事項
案例1-4某銀行訴H集團公司及下屬W公司借款契約糾紛案
(二) 代理被告舉證的注意事項
案例1-5王某訴B公司及下屬C廠買賣契約糾紛案
案例1-6李某訴H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張某借貸糾紛案
案例1-7K公司因B公司所訴買賣契約糾紛提起反訴案
案例1-8C公司訴Y廠、N企業集團、B公司及其所屬D廠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案
(三) 證據保全
案例1-9M公司訴高某委託契約糾紛案
案例1-10北京R公司訴遼寧X公司承攬契約糾紛案
三、 案件管轄地的選擇
案例1-11B公司訴翟某買賣契約糾紛案
案例1-12某建築公司訴B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案
四、 申請財產保全的時機與方法
五、 接受委託時應注意事項
(一) 辦理委託手續應注意事項
(二) 對委託事項進行程式審查應注意事項
(三) 對委託事項進行實體審查應注意事項
第二章 參加庭審的技巧
一、 庭審前的準備
二、 出席庭審的注意事項
(一) 參加庭審的著裝
(二) 參加庭審的語言
(三) 怎樣質證
案例2-1陸某訴H煤礦租賃契約糾紛案
三、 如何在調解中發揮作用
案例2-2李某訴張某債務糾紛調解案
四、 庭審結束的後續工作
第三章 訴訟類法律文書寫作
一、 起訴狀的寫作要點及範例
(一) 起訴狀的結構
(二) 撰寫民事起訴狀應注意的事項
文書範本3-1起訴狀
二、 答辯狀
(一) 答辯狀的結構
(二) 撰寫民事答辯狀應注意事項
案例3-1J市第一建築工程公司訴黑龍江省Q廠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案
範本3-2一審答辯狀
範本3-3二審答辯狀
三、 抗訴狀
(一) 抗訴狀的結構
(二) 撰寫民事抗訴狀應注意事項
案例3-2X公司訴Z公司買賣契約糾紛案
範本3-4抗訴狀(單一當事人)
案例3-3周某訴Y廠、B公司債務糾紛案
範本3-5抗訴狀(多方當事人)
四、 代理詞
(一) 代理詞的格式
案例3-4T委訴Y公司租賃契約糾紛案
範本3-6代理詞(一審案件被告提起反訴)
範本3-7代理詞(一審代理被告)
範本3-8代理詞(二審代理抗訴人)
範本3-9代理詞(二審代理抗訴人)
範本3-10代理詞(二審代理被抗訴人)
(二) 撰寫代理詞應注意事項
五、 訴訟類法律文書寫作的其他注意事項
第四章 訴訟類法律文書寫作常見錯誤批註與評析
一、 培訓案例1:黑龍江省S食品公司訴黑龍江省J麵粉廠供用電契約糾紛案
(一) 簡要案情
(二) 代理詞寫作及批註
(三) 作業評析
(四) 案件處理結果
二、 培訓案例2:張某訴黑龍江省B公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二審)
(一) 簡要案情
(二) 抗訴狀寫作及批註
(三) 作業評析
(四) 案件處理結果
三、 培訓案例3:黑龍江省T委員會訴黑龍江省Y醫藥銷售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契約糾紛案
(一) 簡要案情
(二) 起訴狀寫作及批註
(三) 雙方舉證情況及被告反訴情況
(四) 反訴答辯狀寫作及批註
(五) 代理詞寫作及批註
(六) 作業評析
(七) 案件處理結果
四、 培訓案例4:河南N化工廠訴北京R石化產品有限公司買賣契約糾紛案
(一) 簡要案情
(二) 答辯狀寫作及批註
(三) 代理詞寫作及批註
(四) 作業評析
(五) 案件處理結果
第五章 複雜契約的製作
一、 製作契約前的準備
二、 製作契約的具體方法
(一) 製作契約的基本要求
(二) 製作契約的具體操作
第六章 卷宗歸檔
一、 卷宗分類
二、 裝訂入卷材料應注意事項
(一) 應裝訂入卷材料的範圍
(二) 卷宗裝訂應注意事項
三、 卷宗封皮的填寫
結束語
附屬檔案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
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標準
作者簡介
牟馳, 1998年,開始律師執業。
現任:黑龍江遠東律師集團事務所副主任。
兼任:全國律師協會青年律師工作委員會委員,黑龍江省律師協會青年律師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黑龍江省律師協會涉外業務委員會副主任,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專家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