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商標業務

律師商標業務,主要是指律師接受委託,以委託人的名義並為了委託人利益,在委託人的授權範圍內,代理委託人辦理商標註冊申請、轉讓註冊商標申請、商標使用許可以及代為辦理被撒銷往冊商標後的複審申請等法律事務的行為。

律師代辦商標註冊申請,商標使用人為了取得商標專用權,委託律師將其使用的商標依照《商標法》規定的註冊條件、原則和程式,向商標管理機關提出註冊申請,經商標管理機關審查批准,授予申請人商標專用權的活動。具體程式為: 填寫“商標註冊申請書”。就商示設計草圖,附函說明註冊的商品類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詢。查詢後,如果沒有混同,再將設計的正式商標圖樣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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