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中文名:律例館總裁性質:古代官名朝代:清朝職責:掌修訂編審法律條例之事 官名。清朝刑部所屬律例館之長官。順治二年(1645)設律例館,由皇帝特派王大臣為總裁。乾隆七年(1742)律例館併入隸刑部,仍設總裁,以刑部尚書、侍郎兼充,無定員。掌修訂編審法律條例之事。光緒三十二年(1906)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