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忠縣君

徇忠縣君,高氏,武周時期女性人物,因與夫堅守飛狐縣城而受武則天封賞。

公元698年,突厥進攻飛狐,縣令古玄應妻子高氏,不懼流箭,與夫一同堅守,成功守衛飛狐,被武則天封為“徇忠縣君”(五品誥命夫人)並予以褒獎。

基本介紹

  • 所處時代:武周
  • 主要成就:與夫同守飛狐縣城,獲封徇忠縣君
  • 本名:徇忠縣君
人物生平,封號考義,史料記載,親屬成員,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武周聖歷元年(698年)八月癸丑,後突厥默啜可汗率兵攻打飛狐。飛狐縣令古玄應堅守城池,妻子高氏也能不懼危險,一同堅守,使得突厥最終未能攻克飛狐縣城。武則天下詔:“默啜可汗攻城,全城民眾都擔心城池淪陷。男子堅持防守,還恐怕不夠城池堅固,婦女(高氏)胸懷精忠報國之志,不懼亂箭(一同守城),由此人人感動激奮,城池轉危為安。如此忠義不褒獎晉升的話,又該怎樣勉勵眾人呢?古玄應的妻子高氏可封為徇忠縣君。”

封號考義

高氏被封為“徇忠縣君”,“徇忠”意為“遵循忠義”,武則天此舉旨在褒獎高氏精忠報國之志。
唐制,“縣君”為五品外命婦(誥命夫人)一般是五品官員的妻子或母親封縣君。

史料記載

舊唐書·列傳·卷一百四十三》:“時有古玄應妻高氏,亦能固守飛狐縣城,卒免為突厥所陷。下詔曰:“頃屬默啜攻城,鹹憂陷沒。丈夫固守,猶不能堅,婦人懷忠,不憚流矢;由茲感激,危城重安。如不褒升,何以獎勸!古玄應妻可封為徇忠縣君。”
新唐書·列傳·卷一百三十》:“默啜攻飛狐,縣令古玄應妻高能固守,虜引去,詔封徇忠縣君。”
封古元應妻為徇忠縣君詔》:“頃屬默啜攻城,鹹憂陷沒。丈夫固守,猶不能堅。婦人懷忠,不憚流矢。由茲感激,危城重安。如不褒升,何以獎勸?古元應妻可封為徇忠縣君。”

親屬成員

丈夫:古玄應(飛狐縣令)

人物評價

武則天:“婦人懷忠,不憚流矢。由茲感激,危城重安。如不褒升,何以獎勸!古玄應妻可封為徇忠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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