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攤投資審計

待攤投資審計是對建設單位在一定時期內已發 生並構成投資完成額、按照規定應計入交付使用財 產成本的各項費用性支出所進行的審計。通過審 計,確定各項待攤投資支出是否合理合法,待攤投 資分配是否準確、合理。

待攤投資審計方法,主要包括:
(1)待攤投資內容審計。首先要審查會計核 算所提供的待攤投資項目,是否與設計概算和基本 建設計畫所列項目一致,未經財政部門同意,建設單 位不得任意增加項目。其次,應審查待攤投資各項目 的內容,是否合理合法。如不符合國家規定,應予 糾正,不得亂擠待攤投資。由於待攤投資項目多, 內容雜,審計時可用抽查方法進行檢查;
(2)待攤投資分配審計。待攤投資分配的原 則: 應根據各項交付使用財產的受益情況來確定是 否分攤待攤投資; 能夠確定由某項交付使用財產或 轉出未完工程負擔的待攤投資,可以直接計入該項交付使用財產或轉出未完工程成本內,對於不能確 定負擔對象的,應採用一定方法進行分配,待攤投 資的分配方法,應當簡便易行,避免煩瑣複雜。待攤投資分配方法,一般有:待攤投資概算分攤法和實際分攤法兩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