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作者簡介
鐘京濤,男,1970年出生,山東臨朐人,高級經濟師。1995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現供職於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長期從事土地法律政策、土地經濟和土地產權制度研究,先後主持並完成了“國企改革中土地政策研究”、“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研究”、“土地爭議調處制度研究”、“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制度研究”、“征地爭議裁決制度研究”等20餘項國土資源管理領域科研項目。公開發表相關理論文章50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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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章 我國征地制度概述第一節 我國征地制度的內涵一、土地徵收(一)土地徵收的概念(二)土地徵收的特徵 二、土地徵用(一)土地徵用的概念(二)土地徵用的特徵 三、土地徵收和徵用的共同點及區別(一)土地徵收和土地徵用的共同點(二)土地徵收和土地徵用的區別 第二節 我國征地制度的發展歷程一、建國初期的征地制度(一)國家法律中的一般性規定(二)專門立法的規定 二、二十世紀80年代的征地制度(一)1982年《憲法》(二)1982年〈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條例》(三)1986年《土地管理法》 三、我國現行征地制度(一)1998年《土地管理法》(二)2004年《憲法修正案》(三)2004年《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及相關檔案(四)2007年《物權法》 第三節 我國征地制度主要內容及存在問題一、征地制度的主要內容(一)征地審批(二)征地補償安置(三)征地補償安置爭議處理 二、征地制度存在的問題(一)關於土地徵收範圍和目的模糊性的問題(二)關於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測算方法問題(三)關於征地糾紛救濟制度完善問題 第二章 征地程式第一節 土地徵收的程式一、我國法律法規中的相關規定(一)現行法律規定(二)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檔案中的規定(三)部門規章中的規定(四)地方規定 二、征地的一般程式(一)發布征地預告(二)現狀調查及確認(三)徵詢村民意見,組織征地聽證(四)征地材料的組織、審核及上報(五)征地的審查(核)、報批(六)征地公告(七)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八)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擬定和報批(九)實施補償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十)征地爭議的協調及裁決 三、特殊類型土地的徵收程式(一)林地徵收(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收土地(三)基本農田徵收(四)草地徵收 四、征地審批(一)征地審批許可權的劃分(二)審批程式 五、征地程式中賦予被征地農民的權利(一)知情權和確認權(二)申請聽證權(三)拒絕權(四)監督權 第二節 征地公告一、關於征地公告制度的有關法律規定(一)法律規定(二)行政法規中的規定(三)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中的規定 二、徵收土地程式基本問題概述(一)徵收土地公告(二)徵收土地補償安置公告(三)徵收土地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公開 第三節 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思路一、違法征地的表現形式及解決思路(一)征地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二)解決思路 二、征地過程中的聽證制度(一)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聽證(二)擬定或修改區域性徵地補償標準聽證(三)聽證的申請 三、征地公告中的不規範做法(一)實踐中不規範的做法(二)解決思路四、歷史遺留征地項目補償標準的確定五、生態農業開發項目能否以徵收方式取得土地六、被征地農民如何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七、土地經復墾不能恢復原用途的,如何處理八、土地徵收後用地單位超過兩年未使用的,如何處理九、審批機關如何完善征地報件形式十、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土地,能否不經徵收直接轉為國有典型案例:征地公告不規範應當糾正 第三章 征地補償第一節 征地補償概述一、征地補償相關法律規定(一)法律規定(二)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檔案(三)部門規章及檔案(四)地方規定 二、征地補償制度重點問題釋解(一)征地補償的基本原則(二)征地補償費的支付(三)征地補償內容(四)征地補償對象(五)補償標準 第二節 土地補償費一、土地補償費的內涵及特徵(一)土地補償費的支付對象是土地所有權人(二)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是法定的(三)土地補償費與征地補償中的其他費用之間具有不可分性 二、土地補償費的計算(一)產值倍數法計算(二)區片綜合地價法計算三、土地補償費的歸屬 四、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思路(一)農戶對土地的改良投入能否在土地補償費中主張(二)征地承辦機構收取的從土地補償費中扣除征地管理費是否合法典型案例:承包地改良投入補償主張應當予以支持村民小組應當享有完整土地補償權 第三節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一、法律及政策規定(一)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範性檔案的規定(二)地方有關規定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計算及分配(一)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計算(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分配 三、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思路(一)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調查統計有誤,如何處理(二)突擊搭建地上附著物和種植青苗,能否獲得補償(三)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如何確定(四)承包土地上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歸屬,如何確定典型案例:突擊栽種的果樹能不能獲得補償國土資源局未按規定履行義務被判敗訴 第四節 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一、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有關法律規定(一)法律規定(二)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有關規定(三)部門規章及部門規範性檔案規定(四)地方規定 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基本問題概述(一)社會保障的範圍(二)社會保障的內容(三)社會保障的資金來源(四)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的管理 三、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思路(一)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不到位問題,如何解決(二)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不足部分向農民收取,是否合法 第五節 征地補償費的分配使用與管理一、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一)法律規定(二)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檔案規定(三)部門規章及司法解釋規定(四)地方規定 二、征地補償費重點問題釋解(一)征地補償費分配與使用的原則(二)征地補償費的監督與管理 三、征地補償費用分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思路(一)如何認定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補償款分配方案的效力(二)當前農村征地補償款分配糾紛的表現形式及處理原則(三)如何認定遷入戶口時放棄收益分配權承諾的效力(四)如何認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五)如何確定土地補償費的分配標準(六)如何確定土地補償款的分配對象(七)在新戶籍所在地未取得承包土地的農民能否參與征地補償分配(八)承包地交回後是否還享有徵地補償費分配權典型案例:轉為城鎮居民戶籍後可否仍享有徵地補償分配權在校大學生享有分配土地補償款的權利現役軍人能否參與土地補償款分配 第六節 征地補償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思路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補償問題(一)有關規定(二)存在的主要問題(三)解決思路 二、宅基地使用權及農民房屋所有權的徵收補償問題(一)有關規定(二)存在的主要問題(三)宅基地及農民房屋的徵收補償問題解決思路 三、其他問題及解決思路(一)土地徵收中地類認定不一致,如何處理(二)如何判斷征地補償標準是否合法、合理(三)如何減少征地補償糾紛典型案例:征地方案確定時具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村民享有土地補償款分配權土地補償分配方案不能侵犯少數成員合法權益 第四章 征地安置第一節 征地安置概述一、征地安置現行法律相關規定(一)法律規定(二)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檔案規定(三)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及司法解釋規定(四)地方規定 二、征地安置重點問題釋解(一)征地安置主體(二)征地安置對象(三)征地安置措施 第二節 征地安置補助費一、安置補助費的計算(一)前三年平均產值(二)補償倍數(三)安置人數(四)計算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二、安置補助費標準的調整(一)調整條件和原則(二)調整許可權三、安置補助費的歸屬及分配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思路(一)實踐中的主要問題(二)解決思路 第三節 征地安置方式一、貨幣化安置二、農業生產安置三、重新擇業安置四、入股分紅安置五、異地移民安置六、留地安置七、征地安置中的主要問題及解決思路(一)採用了貨幣安置後是否還可採用留地安置(二)留用地是否要辦理徵收手續(三)農村地區應如何完善征地安置方式典型案例:公開投標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獲得安置補助費 第五章 征地爭議解決第一節 征地補償安置標準爭議裁決制度一、征地補償安置爭議裁決制度概念及特點二、征地補償安置爭議現行法律規定(一)行政法規及國務院規範性檔案規定(二)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規定(三)地方規定 三、征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裁決重點問題釋解(一)征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裁決機構(二)征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裁決的範圍(三)征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裁決遵循的原則(四)協調裁決的時限要求(五)協調裁決的具體程式 四、主要問題及解決思路(一)如何確定協調裁決的申請人資格(二)向省級人民政府申請裁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三)哪些情況下協調裁決機構對當事人的申請可不予受理(四)對裁決機構下達裁決書有哪些規範性要求 第二節 信訪一、信訪的有關規定二、信訪基本問題概述(一)信訪的範圍(二)信訪機構處理信訪事項的期限 三、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思路(一)有關征地糾紛的信訪事項如何提出(二)信訪案件處理有何要求(三)信訪人不服信訪機關的答覆如何處理(四)國土資源信訪機構受理信訪事項有哪些要求典型案例:信訪機構未按規定期限履行義務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節 征地爭議行政複議一、征地爭議行政複議相關法律規定二、行政複議基本問題概述(一)複議機關及其職責(二)被申請人(三)行政複議案件的處理方式(四)複議案件不收取費用 三、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思路(一)當事人對行政行為不服的,如何申請行政複議(二)複議機關不予受理或未按期作出處理的,如何處理(三)哪些情況下行政複議機關應當變更、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四)行政複議中對於被申請人不予答覆如何處理(五)行政複議申提出行政賠償如何處理典型案例:集體土地未徵收即出讓行為被複議機關撤銷 第四節 征地爭議訴訟一、民事訴訟(一)法律規定(二)實踐申存在的征地補償民事糾紛主要類型(三)征地補償民事糾紛的解決(四)人民法院處理征地補償民事糾紛所遵循的原則 二、行政訴訟(一)法律規定(二)實踐中土地徵收行政訴訟的主要類型(三)征地爭議行政訴訟的處理原則典型案例:村委會無權剋扣青苗補償費 第六章 法律責任第一節 概述一、征地法律責任相關法律規定(一)法律規定(二)行政法規或規範性檔案規定(三)部門規章及地方規定 二、征地違法行為及法律責任(一)非法批地行為(二)侵占、挪用征地補償費用行為(三)非法占地行為 第二節 刑事責任一、法律有關規定二、征地違法犯罪行為及刑事責任(一)非法批地罪(二)貪污罪(三)挪用公款罪(四)非法占地罪典型案例:村委會成員侵吞土地補償款構成貪污罪 第三節 行政責任一、法律有關規定二、行政責任的形式(一)行政處罰(二)行政處分(三)行政賠償 三、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思路(一)征地過程中,違反法定程式應承擔哪些行政責任(二)征地過程中,違反法定補償制度應承擔哪些行政責任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節錄)(2007年3月16日)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2004年10月21日)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2006年8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2006年4月10日)徵用土地公告辦法(2001年10月22日)關於完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查報批工作的意見(2004年11月2日)關於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2004年11月3日)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補償費監督管理指導工作的意見(2005年1月24日)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制訂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的通知(2005年7月23日)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快推進征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裁決制度的通知(2006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200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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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翻開中國歷史的長卷,每一頁都能看到農民為土地權利而進行的抗爭,有的引發了導致朝代更迭的農民戰爭;有的加快了社會經濟制度改革的步伐,不同的處理方式演繹著不同的結果。建國以來,社會經濟發展的各個階段也無不始於土地制度的變革,土地改革、家庭聯產承包、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等成為我國重大經濟發展階段的標誌和開端。由於建國後的土地制度適應了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土地糾紛在相當長的時期內處於低髮狀態。但是,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市場經濟建立,土地的價值不斷顯化,人們的土地權利訴求日益強烈,土地糾紛開始進入人們的視野。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征地規模的不斷擴大,征地糾紛作為一種重要的土地糾紛類型,成為社會矛盾的焦點和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由此引發的大規模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從成因上看,這裡既有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制度建設滯後的因素,也有執法者違法行政的因素。在構建和諧社會和科學發展的時代主題下,我國政府已經注意到現行征地制度的弊端,並開始加快改革進程。2004年,國務院發布的《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提出了健全被征地農民合理補償機制的新思路;2007年,全國人大通過的《物權法》,明確規定了農民作為征地補償對象、補償內容包括社會保障費用,以及集體成員的重大決策權、收益分配權、財務知情權和對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訴權等,首次在基本法上將征地制度改革的成果固定下來,為今後的改革提供了法律支持、指明了方向。 征地糾紛在社會制度的框架內解決,是法治社會下的理想狀態,對各方來說,也是共贏。因此,如何讓被征地農民走上依法維權的正常軌道,而不是通過極端方式來表達權利訴求;如何在立法、制度設計和實踐中能夠有效解決征地爭議,而不是讓農民感到對法律和現實的無奈,不僅是立法者、執法者的義務,也是整個社會的責任。本書的寫作目的,也是期望通過對現行征地法律規定的解釋,告訴社會公眾享有哪些合法權益和維權的正確途徑。因此,本書在寫作上突出了以下特點: 一是注重實用。本書在形式上,首先是根據不同問題將現行規定全面、集中地擺出來,並進行解釋。然後針對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征地糾紛類型和疑難問題,進行了深入淺出的分析,在現行法律和政策框架內提出了解決問題的思路。 二是緊密把握現行法律政策與立法動向。本書從法律適用的角度,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了系統整理、分析和解讀,對有關問題分類進行了探討;結合當前的立法動向和改革思路,對征地補償問題等進行了系統論述和分析,力求從合法、合理的角度,提出解決問題思路。 由於時間倉促和水平所限,書中內容難免有不當之處,請同仁多加批評指正,也希望與大家一起共同探討有關問題。 最後,向為本書出版付出艱辛的中國法制出版社編輯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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