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著協收費

影著協收費

影著協收費是指中國電影著作權協會(“影著協”)理事長、中國著作權協會會長朱永德2010年10月13日在江陰金雞百花電影節論壇上宣布,《電影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使用費收取標準》和《電影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使用費轉付辦法》上報國家著作權局公示後,已獲批准通過。2011年1月1日起,國區域網路吧、長途大巴播放電影必須向影著協繳納一定的著作權費用。北京、上海、江蘇等七八個省市將成為首批施行區域,由“影著協”聘請地方上“有人脈關係”的人員收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影著協收費
  • 推出單位:中國電影著作權協會
  • 宣布日期:2010年10月13日
  • 實行區域:北京、上海、江蘇
事件簡介,網友聲音,誰人授權,相關反應,客運:一年要多出10多萬元成本,網咖:80台電腦一年就要2000元,部門聲音,著作權亂象,失聲群體,

事件簡介

國家著作權局批准通過《電影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使用費收取標準》和《電影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使用費轉付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國內的網咖、長途大巴播放電影,必須向影著協繳納一定的著作權費用。北京、上海、江蘇等七八個省市,將成為首批施行區域。
影著協收費
影著協理事長、中國著作權協會會長朱永德稱,大城市網咖每台電腦需支付0.15元/天。長途汽車兩小時及以上車程的按《標準》收。這種不管是否使用,不管使用多少,平均統一強制性的收費是有違法律原則的。根據民法和著作權的規定,作品收取使用費或其他費用,應協商定價,而不是一方定個價另外一方必須執行。二是收費要一事一議,使用多少作品,使用多少時間,給多少錢,應一次一結。但影著協不願這樣做,而是樂於採取模糊的、統一的、強制性的收費。這種收費雖有操作之便,卻會導致極端不良的後果。
為影視著作權支付費用的前提是使用正版影碟或拷貝,而事實上網上和長途車上很多用的是盜版。盜版涉及侵權,不能收費了之。影著協如果不先解決侵權,而代之以統一的強制性收費,實質上是以“收費”的方式強制性地使買賣和使用盜版合法化。這與著作權法的規定相悖,與影著協自稱維護著作權人權益的定位更加相悖。這一點是影著協此次收費最大的硬傷。換句話講,影著協如果不把盜版收拾乾淨再收費,事實上就是在助長盜版。
影著協收費,還有個前提,必須向使用者提供影著協獲得授權的所有正版作品的名目和內容,否則,使用者不知道使用作品的邊界,很可能出現使用別人作品,影著協越權收費的現象。比如,前段時間,影著協被人起訴侵權———涉案電影《越光寶盒》的權利人盛世驕陽發現一家影視公司侵權,公證時發現該片竟標識了是由影著協提供,而盛世驕陽並非影著協會員……這說明,影著協確有越俎代庖“幫”人收費之類“前科”。
使用別人著作權,支付費用,大家都明白,也能接受。但影著協也有不可逃避的責任和義務:一是必須把盜版打幹淨;二是必須給所有的使用者,包括每間網咖、每輛長途車、每架飛機、每艘輪船、每列火車提供影著協有授權的、完全正版的影碟或拷貝,否則也不能統一強制收費。當然,即使提供了,人家沒用,從法律上講也不能收費。這兩點,其實對音著協也同樣適用。

網友聲音

北京網友散散步:影著協一戰成名,不過是罵名、惡名……
山西網友暗訪不被抓:工商局和消協應該吼一聲:影著協涉嫌霸王條款和強迫交易。
四川網友想得安逸:影著協只是個民間社團,打擊盜版還需官方發威給力。

誰人授權

國家著作權局14日就電影著作權集體管理使用費收取標準等發布公告,明確了網咖以及各類交通工具的電影使用費收取標準及轉付辦法。根據公告,2011年1月1日起,國區域網路吧、飛機、火車、輪船、長途大巴等播放電影必須向中國電影著作權協會繳納一定的著作權費用。“影著協”理事長、中國著作權協會會長朱永德表示,“影著協”將聘請地方上“有人脈關係”的人員進行收取。
在法律意義上,國區域網路吧、長途大巴播放電影,涉及到對電影作品複製權和放映權的使用,而網路提供線上看或下載影片服務,涉及電影作品信息網路傳播權的使用,經營影片音像製品出租業務則使用了電影作品的出租權。因此,收取電影著作權使用費,似乎不能說是沒有法律依據。然而,僅僅“影著協”起草一個收費標準上報國家著作權局,既無需徵求電影作品著作權人同意,就自作主張地統一代理其收費;更無需徵求被收費者以及社會公眾意見,就單方面公布收費標準沒商量,卻未免過於乖戾霸道令人費解。
社會公眾、被收費者甚至權利人本身,都還弄不清哪裡冒出來個“影著協”,“影著協”就在那裡威風凜凜地要求大家按他的標準把錢都交給他,憑什麼呀?換言之,儘管收取電影著作權使用費符合《著作權法》,但是這和大家必須按“影著協”的標準把錢交給“影著協”,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影著協”必須首先向公眾證明自己身份的合法性,即:你這個全國集權且排他的代理人資格究竟是如何取得的:僅僅仗權自封還是果真得到了權利人授權?誰給你頒發的“統一收費許可證”?他日再冒出來個其他“協”的,再公告一個收費標準並聲稱代理收費,是否還得換種交法再交一遍?
某天,一夥無證陌生人突然到你店裡聲稱代表國家向你收稅,你肯定知道:這是碰上收保護費的黑社會了,而不會真是代表國家的稅務局。“影著協”的情形正與此有幾分相似。而且不僅是神似,形也似。“影著協”表示將聘請地方上“有人脈關係”的人員進行收取,讓人禁不住要往“黑社會方式”上遐想:因為唯一目的就是要一心一意搞到錢,“影著協”就像一個大哥,地方上“有人脈關係”的就像二哥和馬仔。要不然,“依法收費”何須靠“有人脈關係”的“地頭蛇”呢?
“影著協”決心最高只收15%的管理費,相比“音著協”動輒50%的管理費,顯然是低多了。但是按照“影著協”現在公布的這個收費標準,收費基數大概同樣是“音著協”所無法企及的,因此具體到管理費絕對數上,“影著協”肯定是比“音著協”搶到了更肥的肥水。說是要保護著作權人的利益,可首先得到保證的卻是自己,要不然那些沒有權利人主張權益的作品根本就沒理由代理收費,像長途汽車那樣“不分使用影片的數量及類別,一律實行按車按年統收”的收費方式更顯荒謬:這些錢到底會轉付給誰呢?還是盡數由自己人笑納?
因為有錢賺,陌生的“國家級”收費組織一個個冒出來,打著保護著作權的旗號;因為沒錢賺,除了形式主義的掃黃打非,瘋狂盜版從來沒人真正去管——於是,收費組織富了,著作權保護黃了,拿到代理收費的“牌照”才是“最大生產力”,藝術家與著作權人都成了收費組織的義務打工仔,既無權宣布拒絕其代理,更無權宣布自願免費供給。
影著協收版費客運成本增律師稱價格機制欠妥編輯本段回目錄“影著協”如願以償了,在“音著協”之後,“影著協”終於也合法地擁有了“收費權”,又一個免費時代“被終結”了。自2011年1月1日起,國內的網咖、大巴播放電影,必須向影著協繳納著作權費用。北京、上海等七八個省市,將成為首批施行區域。“再收就活不下去了。”對於此訊息,廈門的長途客運及網咖經營者都憂心忡忡,並提出質疑。乘客和網咖消費者則擔憂這部分成本又要轉嫁到他們身上。
廈門市著作權局局長於浩則表示,廈門這次暫時沒有被列入首批施行區域,何時列入還未知,但肯定不會太久。

相關反應

客運:一年要多出10多萬元成本 “大巴上放電影讓我們繳費是不可能的,如果要強制收費,我們只好拆掉DVD。”司機陳師傅告訴導報記者,買光碟時,已經付過錢,再收錢就太過分了。

客運:一年要多出10多萬元成本

毋庸置疑,同樣增加運營成本的還有客運公司。導報記者從鷺島長途客運有限公司了解到,目前該公司有300多輛大巴車,用來執行省內外的長途客運。總經理邵偉民算了一筆賬,如果按照每輛車每年收取著作權使用費365元至500元計算,一年的運營成本就要多出10多萬元。
此外,還有不少大巴是執行夜間的班次。如廈門至深圳的大巴,夜裡,乘客要休息,睡一覺就會到達目的地,根本不需要播放電影。繳納著作權費所需的費用還在公司的承受範圍之內,但繳納的這部分費用,要作何用途,一定要告知大家。
不少乘客對此也提出了疑慮,在松柏汽車站,經常往返於廈門和廣州的石先生認為這種收費會最終轉移到乘客頭上。
網咖:80台電腦一年就要2000元 網咖無疑在此次電影著作權費收取大潮中首當其衝。網咖老闆們對此項收費可謂怨聲載道,並聲稱:“這么收下去,我們就要集體倒閉了。”

網咖:80台電腦一年就要2000元

“你看看,每天上網的人已經很少了,我們的員工工資在上漲,每月要交網費,還要繳納遊戲的著作權費,如果再徵收電影著作權費,真的做不下去了。”網咖老闆們大倒苦水,而且,網咖已經每年都向個別影視服務公司繳納觀看電影的費用,“要收也是找影視公司收,我們的電腦又沒有一直播放電影。”
按照“影著協”的收費標準,網咖每天需要繳納費用=網咖內電腦的總量×網咖每小時收費金額的7.5%。目前廈門網咖實際每小時收費差不多1-2元,粗略算一下,如果網咖有80台電腦,每小時1元錢,那這家網咖每天要繳納6元的著作權費,一年就是2000多塊,這對已經慘澹經營的網咖將是個沉重的成本負擔。
因此,網咖要想繼續經營下去,只能把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提高收費標準。最終為此次著作權費買單的,將是廣大消費者。

部門聲音

廈門市著作權局局長於浩表示,全民增強著作權意識,這是應該的,也是必須的。必須按照相關的規定,要尊重勞動創造,尊重別人的成果,使用了就要付費。
不過,著作權費用的收取,是由“影著協”具體負責,管理組織實施,因此,在具體的收取方式和費用上,目前地方著作權部門並沒有介入。此前,“音著協”收取卡拉OK著作權費,開始時聲勢浩大,但後面,遭遇各種困難。這次,“影著協”也開始收取著作權費,我覺得,用什麼方式、如何收取、收費標準如何等等這些具體操作的問題,必須好好斟酌研究,避免“執行難”。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廈門分所律師吳景洪表示,首先,網咖和長途客車播放電影,是用於商業目的,支付著作權費是尊重智慧財產權的體現。其次,“影著協”若取得著作權人的合法授權,可以收取相關電影的著作權費。
但價格應經過使用人和著作權人博弈後形成一個合理的價格,應該是由影著協和代表網咖業的類似網咖經營者協會、長途運輸公司行業協會組織進行充分協商,考慮到市場接受能力後再得出合理的收費價格會比較妥當。使尊重智慧財產權和維繫相應使用人的商業利益取得一個相對合理的均衡。

著作權亂象

大多數視頻網站對著作權並不陌生,但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對眾多遍布全國各地大大小小的網咖來說,影視作品的著作權完全是個很遙遠的概念。
“2007年以前,網咖一般都有存放電影的伺服器,這些影片大多從網上下載,或是拷貝盜版光碟得來。它們幾乎沒有著作權概念。”一位熟悉網咖運作的業內人士透露,“這種現象之所以長期存在,其中一個原因是來網咖娛樂的網民大多數玩遊戲,只有10%左右的人看電影。”
隨著中國網民人數的增長,以及“電影院線”等商業模式的出現,著作權一詞才在網咖中浮現出來。同時,向網咖提供“電影院線”的公司有北京網尚、英雄寬頻、廣州中凱等,它們先向影視製作商購買影片的網路著作權,而後向網咖推廣這個平台,每年網咖向它們交納一定費用便可以獲得電影播放權。
經過近幾年的發展,網咖里的著作權風聲也漸緊。
2007年,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獲得中國網咖院線(隸屬於網尚公司)許可的情況下,在其經營的英雄寬頻網上提供《新街口》、《匯通天下》和《封神榜》等多部影視劇的網路播映。而這些節目均是TVB授權中國網咖院線獨家運營的。
經過調查,上海市著作權局,根據《信息網路傳播權條例》責令上海寬娛停止侵權,並罰款5萬元;安裝英雄寬頻網的相關網咖也被要求停止播放侵權的節目。
隨後發生多起類似的影視平台“互毆”的事件。九州夢網狀告網尚侵權案、中凱狀告網尚侵權案、網尚狀告網樂侵權案、網尚狀告九州夢網侵權案等。“一家運營商實力有限,所能購買的合法著作權資源難以滿足整個市場的需求。於是運營商之間也互相侵權。”一位業內人士談到了運營商互毆的原因。
而2010年3月,網尚狀告鄭州7000多家網咖侵犯影視作品著作權的事件,不僅將網咖里的“維權”推向高峰,同時,“維權”中的一條灰色產業鏈也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
2009年年底,網尚在鄭州一家報紙上連續登載網咖影視維權招商廣告,招省級維權總代理。參加了網尚公司招商會的兩位律師描述,招商會的商品是全省數千家網咖侵犯網尚公司某些影片的侵權責任。
河南省網路文化協會副會長婁保民對此認為:“如果有一個很好的市場機制,影片製造商有一個專一的渠道出售影片的網路著作權。該渠道將現在分散在各家影視平台運營商手中的著作權集中起來,然後明碼標價,以合理的著作權費形式向終端網咖徵收,眼下混亂的影視侵權現象或將得以改善。”

失聲群體

“顯然,網咖等再次成為失聲的群體。”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指出,“網咖購買影視節目提供商的使用權時,它們往往沒有簽訂契約,有的網咖甚至根本不知道真正的著作權所有者是誰。本來可以免遭侵權之訴,但最終成為兩家節目提供商爭鬥的犧牲品。”
“網咖完全成了‘唐僧肉’,誰都想吃。”鄭州一家網咖的老闆無奈地表示,2009年,他在法院的調解下,為韓國影片《宮》侵權賠付中凱文化5000元錢。隨後,中凱又起訴另外一部影片侵權,再次索賠3萬元,並表示可以5000元調解。
目前,每個影視節目提供商的收費標準不一,其中樂吧影院每年3000元左右,驕陽模式2000元,網尚文化的中國網咖院線3600元。
如果“國產電影網咖數字發行平台”的收費標準實施,加上之此前發放網咖新牌照的硬性指標之:需要200台終端以上,這項規定意味著最小網咖一年的最低使用費達萬元。“網咖又得被剝一層皮了。”廣西的一位網咖老闆哀嘆。
有律師表示,在網咖和長途汽車上播放電影具有營利目的,不在法律規定的使用作品範圍內,因此納入到收費範圍是合理的,對智慧財產權的規範勢在必行。
中國電影著作權協會能否在維護著作權的同時考慮到網咖、長途大巴等的利益,並避免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覆轍,這是業界較為一致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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