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蠡文學社是南昌大學鄱陽湖校區一個由文學青年愛好者組織起來的文學社團組織,2009年9月9日由2007級漢語言文學班謝寶光、饒翠菊、劉華、饒慧彬、吳林軍等人發起成立,由英漢語言文學系講師黃玉平老師擔任名譽社長,中文教研室作為社團指導工作,目前社員180多人。第一任社長由謝寶光擔任,在2009年度社團獲得南昌大學鄱陽湖校區優秀社團。第二任社長黃超,在任期間獲“江西省第一屆社團文化藝術節優秀社團”“2010~2011年度南昌大學鄱陽湖校區優秀社團”。社團刊物《彭蠡》得到廣大師生的好評,院長趙國傑,副院長江曉紅等多次為本刊題詞。目前彭蠡文學社還是一個年輕的組織,期待著更多更廣泛的力量加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蠡文學社
- 屬性:組織
- 成立時間:2009年9月9日
- 創辦人:謝寶光、饒翠菊、劉華等
彭蠡文學社簡介,彭蠡文學社榮譽,彭蠡雜誌,彭蠡文學社歷任社長簡介,各屆幹部名單,文學社特色活動介紹,彭蠡文學社章程,
彭蠡文學社簡介
彭蠡文學社是南昌大學鄱陽湖校區一個由文學青年愛好者組織起來的文學社團組織,2009年9月9日由2007級漢語言文學班謝寶光、饒翠菊、劉華、饒慧彬、吳林軍等人發起成立,由英漢語言文學系講師黃玉平老師擔任名譽社長,中文教研室作為社團指導工作,目前社員180多人。第一任社長由謝寶光擔任,在2009年度社團獲得南昌大學鄱陽湖校區優秀社團。第二任社長黃超,在任期間獲“江西省第一屆社團文化藝術節優秀社團”“2010~2011年度南昌大學鄱陽湖校區優秀社團”。社團刊物《彭蠡》得到廣大師生的好評,院長趙國傑,副院長江曉紅等多次為本刊題詞。目前彭蠡文學社還是一個年輕的組織,期待著更多更廣泛的力量加入。
彭蠡文學社榮譽
2009~2010年度南昌大學鄱陽湖校區優秀社團2010~2011年度南昌大學鄱陽湖校區優秀社團
2010年第一屆江西省本科院校優秀社團
彭蠡雜誌
彭蠡文學社社刊,南昌大學鄱陽湖校區院刊《彭蠡》創立於2007年,原名《鄱陽湖畔》2009年更名《彭蠡》,並由當時人文藝術系主任宛良鴻為刊題名。
刊物為愛好文學的廣大師生提供創作平台,抒發青春感悟,採集身邊精彩。感悟生活,書寫生活。刊物發行以來得到廣大師生好評,院長趙國傑、原副院長江曉紅、藝術設計系書記塗雲峰先後為本刊題詞,彭蠡雜誌將一直做學生身邊的雜誌,做學生自己的雜誌、做純文學的雜誌為宗旨,為文學略盡薄力。
彭蠡文學社歷任社長簡介
第一任社長
謝寶光 :1990年生。江西南康人。中國散文家協會會員、江西省青年作家協會創研部副部長。南昌大學共青學院07級漢語言文學班學生,現在百花洲文藝出版社工作。作品散見於散文世界、散文詩、當代寫作、文學與人生、中國散文家、中華文學、中國文學、黃河文學、歲月、遼河、中外文藝、國際日報、深圳晶報、西安日報、都市小說、安徽日報等全國二十餘家報刊。獲2010年全國散文作家論壇徵文大賽二等獎、第二屆華語校園網路文學大賽銅獎、江西省第五屆大學生寫作大賽二等獎等獎項。作品入選幾種選本。
第二任社長
黃超:1990年生,江西九江人,中共黨員,江西省青年作家協會會員,南昌大學共青學院08級漢語言文學班班長,彭蠡文學社社長,潯陽晚報實習記者。新聞作品見於潯陽晚報、共青城報、中國散文網等。多次獲得優秀黨員、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社團幹部等稱號。作品《巷子》獲得全院徵文三等獎。
各屆幹部名單
第一屆:
社長:謝寶光
副社長:饒翠菊、劉華
社長助理:饒慧彬
書記: 晏小敏(辭職)
學習部:李靈陶
組織部:鄒燕
外聯部:吳林軍
編輯部:湯敏
宣傳部:程建蘭
第二屆:
社長:黃超
副社長:童彩霞、李玦
辦公室:林順妹、張潔(辭職)
學習部:嚴冬香
外聯部:李智
宣傳部:雷穎琨
組織部:曹詠洪
編輯部:陳德生
文學社特色活動介紹
彭蠡寫作大賽
彭蠡文學社在每年10月納新完後都會舉行一場全院性質的大型寫作大賽,以挖掘一批新的寫作人才,為廣大愛好文學的人提供一個廣闊的施展才華的舞台。
大賽分為四個階段:1、宣傳階段 食堂門口2、寫作階段 上交相關稿件
3、審稿階段 彭蠡文學社內部篩選 中文教研組老師進行最後選定
4、表彰頒獎階段 凡是獲得優秀及以上的都將獲得證書
大賽所有優秀的稿件將登在彭蠡文學社社刊、院刊《彭蠡》上。
彭蠡詩歌朗誦賽
彭蠡詩歌朗誦賽在每年6月,是一場發掘詩歌寫作與朗誦人才的盛會,比賽經過多階段刪選,然後決出優秀者,優秀的人選將會有入選本年省文化藝術節比賽的機會。
詩歌的美麗在文學裡飛揚,激情朗誦,就在每年六月~
彭蠡文學社章程
彭蠡文學社章程
(2010年9月15日第二屆彭蠡文學社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
第一項:性質
彭蠡文學社是學校學生文學組織,由院團委會領導下的文學愛好者的學生組織,是每個有志在文學的伊甸園裡生根發芽、開花結果的學生的沃土。
第二項:社名——彭蠡文學社
取義鄱陽湖故名
第三項:社刊——《彭蠡》
第四項:社徽——鄱陽湖中白鶴起飛
象徵鄱陽湖畔文學的崛起
第五項:宗旨
(一)繁榮校園文化,探索文學道路。
(二)培養社員樹立“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以真實、生動、深刻為原則,歌頌真善美抨擊假醜惡”指導精神,搭建交流平台。
(三)社員發揚自尊、自重、自強、奮發向上、做新時代主人,抒發自己的情感,寫自己的真情實意。
第六項:活動內容
(一)組織社員參加有關文學的知識講座(由學校中文教研室老師或校外作家、文學社領導班子成員講課);
(二)出版社刊並接受社員的投稿,同時不定期舉辦徵文活動;
(三)接受社員提出的有關文學方面的疑問或不懂之處,給予答覆。
(四)舉辦多種類型的文學活動。
第七項:社員
(一)凡是在校的文學愛好者,願意參加文學社在其中認真學習和嚴格執行社員義務的,均可報名加入彭蠡文學社。(二)義務,凡在本社社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1.在努力學好課內知識的同時,學好寫作的理論、文學的知識,並積極的實踐——練筆;不斷提高自己的道德、文學修養。
2.宣傳文學社的宗旨和各項活動內容,積極參加文學社的各種活動,努力完成文學社交給的任務。
3.自覺遵守學校紀律,熱情回響文學社的號召。發揚良好的文風,提倡勇於開拓。維護文學社的利益,為“建設美好校園、和諧校園”作出貢獻。
4.虛心向成績優秀的同學學習,熱心幫助同學進步,及時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
5.自覺維護組織的團結,維護本社團團結,努力為文學社爭光,積極向文學社投稿。
(三)權利,凡是社員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文學社開展的各類活動,接受文學社課外的指導和培訓。
2.在社刊上,有發表優秀習作的權利。
3.對文學社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對文學社理事會有監督之權利。
5.向文學社提出有關文學方面的疑點,或不懂之處,可要求給以答覆。
(四)手續,接受社員必須嚴格履行下列手續:
1.向報名事負責人報名,按照報名要求,遞交申請書。
2.經負責報名人員,將名單送交理事會,經過批准,交納入社費15元後,方可成為社員。對於經濟困難而又熱衷於文學的或在省級刊物上發表過文章的報名者,經查核實,理事會可批准其免費入社。
(五)獎勵:對於模範履行社員義務,在文學方面取得優良成績的社員,文學社將給予獎勵。獎勵分為:口頭表揚,頒發表揚狀或感謝狀,授予優秀社員稱號。
(六)處分:對於不執行或違反社員義務或其他損害文學社的社員,文學社應當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精神,進行批評和幫助,情節嚴重的,給以處分。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撤消社內職務、留社察看、開除。
(七)社員有退出文學社的自由。社員要求退出文學社應向文學社遞交書面申請,經批准後交回相關證件方可退社。對於沒有正當理由、不參加文學社的活動或不做文學社分配的工作的成員,均被認為是自行退出文學社。
第八項:文學社的組織制度
(一)文學社是由學校團委領導學生組織。文學社事務由文學社理事會管理,其領導班子由:社長一人,副社長兩人,常務理事若干人組成。理事會下設宣傳部、學習部、組織部、辦公室、外聯部、編輯部六個部門。
(二)每屆班子由上屆班子決定社長,其他部長和副會長由民主選舉產生。對於社長、部長要求為:遵紀守法,學習要認真;工作要負責;要具有一定的文學基礎;工作能力應該求是,敢想敢幹,發揚民主,超氣蓬勃,做社員的知心朋友,而且文風和品德都要高尚。
(三)文學社理事會領導班子有修改文學章程的權利,修改後的章程必須由社團代表大會三分之二表決通過,方可通過。
(四)各個部門職能:
社長助理辦公室:負責協調各部門工作,管理社費,負責例會的通知和考勤,擬發相關的文書材料。(如申請,策劃,總結等)
編輯部:負責文稿的核對,修改。社刊《彭蠡》的文本電子輸入和整理、編輯。
外聯部:負責活動的經費籌集工作,負責對外投稿。負責對外聯繫。
宣傳部:負責宣傳社團活動,及時出宣傳海報。
組織部:組織籌備各項活動,制定各種規章制度,制定對各部門的考核,負責活動的申請。
學習部:舉辦具有本社特色的學術講座和學習經驗交流會;開展各種內部競賽;關注文學發展動態,反饋前沿信息;負責組織大家共同學習,負責每次例會的主題制定和相關講解人員的邀請。
(五)彭蠡文學社考勤制度由組織部制定,由全體大會表決通過,全體成員遵守。
第九項:文學社的經費
(一)文學社的經費來源主要是:一是社員的入社費15元;二是文學社自主籌集的資金;三是學校的支持。對於有濃厚興趣的文學愛好者,而無能力交納入社費的,經理事調查情況核實後,文學將特允許免費入社,免收入社費。
(二)文學社舉辦較大型的活動或社刊出版有經濟困難時,可向社員徵求多繳社費的意見,如獲得通過,報經學校統一,方可執行。
第十項:文學社由英漢語言文學系黃玉平老師擔任名譽社長,中文教研室老是作為指導老師。文學社的社刊《彭蠡》由彭蠡文學社和院團委主辦。文學要求發揚尊師重教的精神,虛心向優秀的社員學習,不懂就問,積極探索,勤於練筆,努力地在文學的伊甸園尋覓動人的芬芳。
第十一項:本社團章程根據社團當前情況制定,各屆社員大會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修改,但是須經大會三分之二會員通過。
第十二項:本社團章程從即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