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永湘,男,漢族旬罪腳,1920年出生,檔禁墊自貢市人,解放後判她碑在市趨慨虹成都公安隊、汶川縣公安局公安隊、“208”情報站工作。1956年8月,彭永湘奉組織命令赴綽斯甲縣一肯循帶收集情報,8月26日返回途中與叛匪英勇激戰,不幸中彈犧己員講牲。棕己體應根據《革命烈士褒揚條例》(國發〔1980〕152號)第三條第四項規定,省政府同意追認彭永湘同志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