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彪彬

彭彪彬,男,漢族,1969年11月生,四川南充人,省委黨校在職大學學歷。1989年9月參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南充市蓬安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21年11月19日,據南充市紀委監委訊息,彭彪彬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彪彬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四川南充
  • 出生日期:1969年11月
人物履歷,任免信息,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9年9月至1992年3月,在南充縣東觀一小任教;
1992年3月至1992年7月,在南充縣老君鄉工作;
1992年7月至1992年11月,在南充縣青蓮鄉工作;
1992年11月至1993年7月,在南充縣高坪鎮工作;
1993年7月至1993年11月,在南充縣人民檢察院工作;
1993年11月至1998年10月,在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檢察院工作;
1998年10月至2001年11月,任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檢察院副科級檢察員;
2001年11月至2001年12月,任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檢察院正科級檢察員;
2001年12月至2003年3月,任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檢察院紀檢組組長;
2003年3月至2003年5月,任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2003年5月至2005年12月,任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局局長;
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任西充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
2006年2月至2011年1月,任西充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2015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常務副檢察長;
2020年3月至2020年7月,任蓬安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代理檢察長;
2020年7月,任蓬安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任免信息

2020年4月22日,擬任縣(市、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20年7月28日,四川省南充市蓬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21年11月4日,南充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批准免去:彭彪彬的蓬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1年4月23日,據四川省紀委監委訊息,彭彪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11月19日,據南充市紀委監委訊息,經南充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蓬安縣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彭彪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彭彪彬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執法犯法,靠案吃案,以案謀私,充當“司法掮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適用刑事強制措施和案件處理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彭彪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南充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彭彪彬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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