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三)編制科技發展和防震減災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制定高新技術開發、科技成果產業化的規劃、計畫;制定地震應急預案及綜合性防禦措施;負責重大科技計畫的組織實施。
(四)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設,聯繫各類科技中介組織。
(五)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智慧財產權、科技保密和技術市場,組織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獎勵和套用推廣;負責科技宣傳、防震減災宣傳及科普工作;負責科技統計及科技情報工作。
(六)指導協調市級有關部門、鄉鎮的科技工作,完善科技管理體系。
(七)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營造風險資本投資高新技術產業的環境;歸口管理本級科技三項費和科技事業費及其它科技專項經費並負責預決算編制。
(八)研究制定科技產業的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負責對民營科技企業進行巨觀管理和指導服務。
(九)協同有關部門擬定有關科技人員管理的政策和規定,承辦民營科技機構科技人員的技術職稱評審的推薦上報工作。
(十)負責本行政區域內
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預防和地震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建設;負責震情監測、地震地質調查、資料的分析利用,保證各種地震監測儀器的正常運轉,確保地震觀測數據的連續可靠。
(十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建設投資項目在規劃選址,施工圖初步設計環節的審查、事項;組織、管理好重大建設工程和高層、可能產生嚴重次生災害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十二)妥善處理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突發事件,按突發地震的影響和破壞程度,分別啟動和按相應預案開展工作,充分發揮職能部門在處理突發事件中的作用。
(十三)承擔市科教興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科技顧問團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