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宏劍,雙流縣人民法院原辦公室主任,2014年,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宏劍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人物違紀,處理結果,
人物違紀
2013年5月至10月,雙流縣人民法院原辦公室主任彭宏劍夥同原辦公室副主任易軍,利用具體管理縣法院執行款專戶的工作便利,採取偽造執行款支付審批表的方式,把執行標的款專戶中的3000萬元陸續轉入私人賬戶,彭宏劍、易軍各分得1500萬元。兩人把部分贓款用於購買汽車、房產、商鋪以及其他購物消費。
處理結果
雙流縣紀委決定給予彭宏劍開除黨籍處分,收繳違紀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的問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彭宏劍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