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人
熊俊、金毓、吳國祥、錢俊超、唐月英、周海均、李炳春、張新華、唐志燁、肖紅、陶能四、水海軍、王浩碩、戴曉東、錢春弟、徐衛箭、丁偉軍、吳偉峰、俞妹林、黃雅芳、張晏清、葉豪、王萬洋、楊曉偉、董淵、鐘學、胡婷婷、楊茂林、董磊。
起草單位
浙江龍業建材有限公司、嘉興市中元德豐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南方混凝土製品有限公司、嘉興秀洲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浙江榮林環境股份有限公司、桐鄉市鐘大建材有限公司、海寧海泰建材有限公司、海寧市金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嘉善縣科正建設工程檢測中心、桐鄉市鑫聯混凝土有限公司、嘉興市方圓公正檢驗行、嘉興市建築業管理局、浙江省建築科學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桐鄉市眾磊混凝土有限公司、同濟大學浙江學院、嘉興征宇混凝土製品有限公司、嘉興市滙豐建設工程檢測有限公司、杭州彩譜科技有限公司、嘉興市科拓科技服務中心。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彩色預拌混凝土的術語和定義、分類、性能等級及標記、原材料、質量要求、製備、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訂貨與交貨。 本標準適用於彩色預拌混凝土。 本標準不包括交貨後的彩色預拌混凝土的澆築、振搗和養護。
技術內容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3.1
彩色預拌混凝土 color ready-mixed concrete
以普通矽酸鹽水泥或白色矽酸鹽水泥、粗細骨料、水為主要材料,根據需要加入適量礦物摻合料、外加劑、著色劑等製備的預拌混凝土。
3.2
CIELAB 色空間及色差單位 CIELAB colour space and colour difference unit
1976年由CIE推薦的能以相同距離表示相同知覺色差的均勻色空間。該空間是三維直角坐標系統,以L*、a*、b*表示色度坐標。CIELAB色空間的色差用ΔE*ab,色差單位為CIELAB色差單位。
3.3
色差 the color difference
顏色基準樣與顏色測試樣表面顏色的差異。
3.4
顏色基準樣 color reference sample
在進行色差檢驗時,作為基準顏色的彩色混凝土樣品。
3.5
顏色測試樣 color test sample
用來被做色差測試的彩色混凝土樣品。
3.6
顏色耐候性 color weather fastness
在光照、風雨等外界氣候影響下,其顏色抵抗變化的能力。
3.7
交貨地點 delivery place
供需雙方在契約中確定的交接彩色預拌混凝土的地點。
3.8
出廠檢驗 inspection at manufacturer
在彩色預拌混凝土出廠前對其質量進行的檢驗。
3.9
交貨檢驗 inspection at delivery place
在交貨地點對彩色預拌混凝土質量進行的檢驗。
4 分類、性能等級及標記
4.1 分類
彩色預拌混凝土按顏色一般分為紅色、黃色、藍色、綠色、棕色和黑色。其它顏色可由供需雙方協商。
4.2 性能等級
4.2.1 彩色預拌混凝土強度等級劃分為: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C60。
4.2.2 彩色預拌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和擴展度的等級劃分應符合表1和表2的規定。
表1 彩色預拌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等級劃分
單位為毫米
等級 坍落度
S1 10~40
S2 50~90
S3 100~150
S4 160~210
S5 ≥220
表2 彩色預拌混凝土拌合物的擴展度等級劃分
單位為毫米
等級 擴展直徑
F1 ≤ 340
F2 350~410
F3 420~480
F4 490~550
F5 560~620
4.3 標記
4.3.1 標記順序:
(a)彩色預拌混凝土代號,C;
(b)強度等級;
(c)坍落度控制目標值,後附坍落度等級代號在括弧中;自密實彩色預拌混凝土應採用擴展度控制目標值,後附擴展度等級代號在括弧中;
(d)本標準號。
示例:強度等級為C35,坍落度為190 mm的彩色預拌混凝土,其標記為:
C-C35-190(S4)-T/ZJBMQA XXX
5 原材料
5.1 水泥
5.1.1 普通矽酸鹽水泥應符合GB 175的要求,白色矽酸鹽水泥應符合GB/T 2015的要求。
5.1.2 同一工程部位所用水泥顏色應均勻,宜採用同一廠家、同一品種、同強度等級。
5.2 骨料
骨料應符合JGJ 52的規定。粗骨料宜採用連續級配,顏色應均勻,表面應潔淨;細骨料宜採用潔淨Ⅱ區中砂。
5.3 水
彩色預拌混凝土拌合用水應符合JGJ 63的規定。
5.4 外加劑
5.4.1 外加劑應符合GB 8076的規定。
5.4.2 外加劑應在使用前進行與水泥和著色劑相容性試驗。
5.5 礦物摻合料
5.5.1 粉煤灰應符合GB/T 1596的要求;磨細礦渣應符合GB/T 18046的要求。當採用其它品種礦物摻合料時,其質量應符合相應標準要求,使用前應進行試驗驗證。
5.5.2 同一工程部位所用礦物摻合料顏色應均勻,宜採用同一廠家、同一規格型號。
5.6 著色劑
著色劑應符合JC/T 539的規定。
6 質量要求
6.1 抗壓強度
彩色預拌混凝土抗壓強度應滿足設計要求,檢驗評定應符合GB/T 50107的規定。
6.2 拌合物坍落度
彩色預拌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實測值與控制目標值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 彩色混凝土拌合物稠度允許偏差
單位為毫米
項目 控制目標值 允許偏差
拌合物坍落度 ≤ 40 ±10
50~90 ±20
≥ 100 ±30
拌合物擴展度 ≥ 350 ±30
6.3 拌合物擴展度
自密實彩色預拌混凝土拌合物應採用擴展度控制目標值。擴展度實測值與控制目標值的允許偏差宜符合表3的規定。
6.4 含氣量
彩色預拌混凝土含氣量實測值不宜大於4.0%,並與契約規定值的允許偏差不宜超過± 1.0%。
6.5 水溶性氯離子含量
彩色預拌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實測值不宜超過0.2%(水泥用量的質量百分比)。
6.6 放射性
當彩色預拌混凝土用於建築物時其放射性核素限量應符合GB 6566的規定。
6.7 色差
顏色基準樣和顏色測試樣兩者顏色應均勻,無明顯差異;色差值ΔE*ab不應超過2.0 CIELAB色差單位。
6.8 顏色耐候性
老化前後的色差值ΔE*ab不應超過2.0 CIELAB色差單位。
6.9 耐久性能
彩色預拌混凝土耐久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7 製備
彩色預拌混凝土的製備除應符合GB/T 14902-2012第7章的規定外,尚應符合下述要求:
(a)著色劑應按品種和生產廠家分別標識和貯存。粉狀著色劑應防止受潮結塊,如有結塊,應進行檢驗,合格者應經粉碎至全部通過300 μm方孔篩篩孔後方可使用;液態著色劑應貯存在密閉容器內,並應防曬和防凍。如有沉澱等異常現象,應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b)著色劑每盤計量允許偏差不應大於± 1%,累計計量允許偏差不應大於± 1%,並應每班檢查1次。
(c)彩色預拌混凝土攪拌時間宜比普通混凝土適當延長,且不應低於60s。
8 試驗方法
8.1 抗壓強度
抗壓強度試驗方法按GB/T 50081-2002第6章的規定進行。
8.2 拌合物坍落度、擴展度、含氣量
拌合物坍落度、擴展度、含氣量試驗方法按GB/T 50080的規定進行。
8.3 水溶性氯離子含量
彩色預拌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試驗方法按JTJ 270中混凝土拌合物氯離子含量快速測定方法進行測定。
8.4 放射性核素限量
按GB 6566的規定進行。
8.5 色差
8.5.1 樣品製備
8.5.1.1 顏色基準樣:基準樣成型框宜採用平整光潔的鋁製材料,尺寸為(300×300×100)mm,並採用不影響彩色預拌混凝土表面顏色的水性脫模劑。基準樣在溫度為(20±2)℃、相對濕度為95%以上的標準養護室養護7d後,置於溫度為(20±5)℃、相對濕度為(60±10)%且通風避光的環境下養護7d,並保證基準樣表面乾燥潔淨。
8.5.1.2 顏色測試樣:隨機抽取與顏色基準樣相同配合比的彩色預拌混凝土,用來製作彩色預拌混凝土測試樣,每批測試樣製作3塊樣品。測試樣成型框宜採用平整光潔的鋁製材料,尺寸為(300×300×100)mm,並採用不影響彩色預拌混凝土表面顏色的水性脫模劑。測試樣在溫度為(20±2)℃、相對濕度為95%以上的標準養護室養護7d後,置於溫度為(20±5)℃、相對濕度為(60±10)%且通風避光的環境下養護7d,並保證測試樣表面乾燥潔淨。
8.5.2 色差檢測
8.5.2.1 目測法
將顏色基準樣及顏色測試樣置於同一位置,觀察兩者顏色有無明顯差異。觀察距離宜控制在1 m ~2 m範圍。
8.5.2.2 色差儀法
(a)顏色基準樣測量:將基準樣表面均布劃分為16個測點,同時按GB/T 11942的規定對每個測點進行1次色差檢測(相鄰兩測點的淨距不宜小於50 mm,測點距樣品邊緣不宜小於30 mm),取16個測點測試結果的平均值。
(b) 顏色測試樣測量:分別將3塊測試樣表面均布劃分為16個測點,按GB/T 11942的規定對每個測點進行1次色差檢測(相鄰兩測點的淨距不宜小於50 mm,測點距樣品邊緣不宜小於30 mm),取16個測點測試結果的平均值,最終取3塊測試樣的平均值作為測量結果。
8.6 顏色的耐候性
顏色耐候性試驗方法按GB/T 16259進行。樣品製備按8.5.1規定進行,每組3個樣品,放入老化試驗箱中進行試驗。試驗條件可選用參考條件或按雙方商定條件。當達到48h或協商同意的時間間隔和輻射能量時,關閉老化試驗設備,將試樣從老化試驗箱中取出,拭去表面水份,置於實驗台上晾乾。待表面乾燥後,進行色差檢測。
8.7 耐久性能
耐久性能試驗方法按GB/T 50082的規定進行。
8.8 特殊要求項目
對契約中特殊要求的其他檢驗項目,其試驗方法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無標準的,則應按契約規定進行。
9 檢驗規則
9.1 一般規定
9.1.1 彩色預拌混凝土質量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型式檢驗和交貨檢驗。
9.1.2 彩色預拌混凝土出廠前應按要求對混凝土質量進行檢驗。出廠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應由供方承擔。
9.1.3 型式檢驗項目為第6章規定的全部項目。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製定型鑑定;
(b) 正式生產後如原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 正常生產時,每一年進行一次;
(d)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
(e)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9.1.4 交貨檢驗應按下列規定進行:
(a) 供需雙方應在契約規定的交貨地點對彩色預拌混凝土質量進行檢驗;
(b) 交貨檢驗的取樣和試驗工作應由需方承擔,當需方不具備試驗和人員的技術資質時,供需雙方可協商確定並委託有檢驗資質的單位承擔,並應在契約中予以明確。
9.1.5 彩色預拌混凝土質量以交貨檢驗結果為準;契約另有約定的按契約約定。
9.1.6 交貨檢驗的結果應在試驗結束後10d內通知供方。
9.2 檢驗項目
9.2.1 彩色預拌混凝土的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項目應符合表4的規定。
表4 彩色預拌混凝土的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項目
品種 出廠檢驗項目 交貨檢驗項目
彩色預拌混凝土 抗壓強度、拌合物坍落度或擴展度、拌合物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色差 抗壓強度、拌合物坍落度或擴展度、拌合物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色差、顏色耐候性
9.2.2 有特殊要求的,按雙方在契約中約定執行。
9.3 取樣與檢驗頻率
9.3.1 彩色預拌混凝土出廠檢驗應在攪拌地點取樣;彩色預拌混凝土交貨檢驗應在契約約定的交貨地點取樣,交貨檢驗試驗應隨機從同一運輸車卸料量的1/4至3/4之間取樣。
9.3.2 彩色預拌混凝土交貨檢驗取樣及坍落度試驗應在彩色預拌混凝土運到交貨地點時開始算起20 min內完成,樣品製作應在彩色預拌混凝土運到交貨地點時開始算起40 min內完成。
9.3.3 彩色預拌混凝土強度檢驗的取樣頻率應符合下列規定:
(a)出廠檢驗時,每100盤相同配合比彩色預拌混凝土取樣不應少於1次,每一個工作班相同配合比彩色預拌混凝土達不到100盤時應按100盤計,每次取樣應至少進行一組試驗;
(b)交貨檢驗的取樣頻率應符合GB/T 50107的規定。
9.3.4 彩色預拌混凝土坍落度檢驗的取樣頻率應與抗壓強度檢驗相同。
9.3.5 彩色預拌混凝土色差檢驗按每500 m3相同配合比檢測不少於1次,每一個工作班相同配合比彩色混凝土達不到500 m3時應按500 m3計,每次取樣應至少進行一組試驗。
9.3.6 其他項目檢驗的取樣頻率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和契約的規定。
9.4 評定
9.4.1 彩色預拌混凝土抗壓強度檢驗結果符合6.1規定時為合格。
9.4.2 彩色預拌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擴展度和含氣量的檢驗結果分別符合6.2、6.3和6.4規定時為合格;若不符合要求,則應立即進行複測,當複測結果分別符合6.2、6.3和6.4的規定時,應評定為合格,否則為不合格。
9.4.3 彩色預拌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檢驗結果符合6.5規定時為合格。
9.4.4 彩色預拌混凝土放射性檢驗結果符合6.6規定時為合格。
9.4.5 彩色預拌混凝土色差和顏色耐候性檢驗結果符合6.7和6.8規定時為合格。
9.4.6 彩色預拌混凝土耐久性能檢驗結果符合6.9規定時為合格。
9.5 判定規則
所檢項目全部合格,則判定該批產品合格,若有一項及一項以上不合格,則判定該批產品不合格。
10 訂貨與交貨
10.1 供貨量
10.1.1 彩色預拌混凝土供貨量應以體積計,計算單位為立方米(m3)。
10.1.2 彩色預拌混凝土體積應由運輸車實際裝載的彩色預拌混凝土拌合物質量除以彩色預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表觀密度求得。
註:一輛運輸車實際裝載量可由用於該車彩色預拌混凝土中全部原材料的質量之和求得,或可由運輸車卸料前後的重量差求得。
10.1.3 彩色預拌混凝土供貨量應以運輸車的發貨總量計算。如需要以工程實際量(不扣除彩色預拌混凝土結構中的鋼筋所占體積)進行覆核時,其誤差應不超過±2%。
10.2 訂貨
10.2.1 購買彩色預拌混凝土時,供需雙方應先簽訂契約。
10.2.2 契約簽訂後,供方應按訂貨單組織生產和供應。訂貨單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a)訂貨單位及聯繫人;
(b)施工單位及聯繫人;
(c)工程名稱;
(d)澆築部位及澆築方式;
(e)彩色預拌混凝土標記;
(f)標記內容以外的技術要求;
(g)訂貨量(m3);
(h)交貨地點;
(i)供貨起止時間。
10.3 交貨
10.3.1 供方應按分部工程向需方提供同一配合比彩色預拌混凝土的出廠合格證。出廠合格證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a)出廠合格證編號;
(b)契約編號;
(c)工程名稱;
(d)需方;
(e)供方;
(f)供貨日期;
(g)澆注部位;
(h)彩色預拌混凝土標記;
(i)標記內容以外的技術要求;
(j)供貨量(m3);
(k)原材料的品種、規格、級別及檢驗報告編號;
(l)彩色預拌混凝土配合比編號;
(m)彩色預拌混凝土質量評定。
10.3.2 供方應向需方提供彩色預拌混凝土產品使用說明書。
10.3.3 交貨時,需方應指定專人及時對供方所供彩色預拌混凝土的質量、數量、產品說明書進行確認。
10.3.4 供方應隨每一輛運輸車向需方提供該車彩色預拌混凝土的發貨單,發貨單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a)契約編號;
(b)發貨單編號;
(c)需方;
(d)供方;
(e)工程名稱;
(f)澆注部位;
(g)彩色預拌混凝土標記;
(h)本車的供貨量;
(i)運輸車號;
(j)交貨地點;
(k)交貨日期;
(l)發車時間和到達時間;
(m)供需(含施工方)雙方交接人員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