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化推演方法是現代邏輯的重要推理方法。它用人工符號語言來表示演繹推理,把推理表現為一系列符號與符號之間的變形,如同數學演算的符號變形。這些人工符號本身是自然語言的邏輯抽象,而符號與符號之間的邏輯關係則是思維規律的反映。用這種方法暫時脫離內容而從純形式方面研究符號,是為了排除不必要的干擾,從而能更精確、更嚴密地研究思維規律和推理的形式結構。
運用此法時,一般應包括下列一些部分:①概念部分,有初始符號(如命題變項符號p,q,r,…;邏輯聯結詞⇁,∧,∨,→,↔等)、形成規則等;②推理部分,有公理、推理規則(亦稱變形規則)、定義、定理等。概念部分主要指明研究的對象以及使用的基本概念。推理部分是用以指明推理方法的出發點、依據、過程和結果。公理是一些不加證明的初始命題,它們是推理的出發點;推理規則是在推理過程中所遵循的規律;定義是為新引進的符號而設的。 定義符號通常用“↔”或“=DeF”來表示。定理是推理的結果,是形式化推演所產生出的真命題。這種方法在科學研究中對構造科學理論體系是很有效的,並且在一些嚴密的科學系統中得到廣泛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