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濃莊裡社真官伯公

彌濃莊裡社真官伯公

種類 市定古蹟創建年代 清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

公告文號 (87)府民禮字第256025號

公告日期 87.12.31

區域 美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彌濃莊裡社真官伯公
  • 公告文號:(87)府民禮字第256025號
  • 區域:美濃
  • 管理單位:美濃區公所
簡介,歷史沿革,古蹟現狀,建築材料,建築風格,指定理由,定著土地之範圍,

簡介

地址
建造者
管理單位 美濃區公所
所有權單位電話
本局通報電話07-2225136
是否開放是否收費

歷史沿革

在閩南民間俗稱土地公伯的「土地公祠」,造型質樸小巧,內供奉一尊白髮飄飄,手持龍頭拐杖,面露笑容的土地公神像。而美濃的土地伯公祠,造型獨特,採用一般人建造風水(墳墓)的造型;不同處是僅在碑石上刻有「里社真官伯公」的字樣,加上香爐、供桌與祠坪而已,規模比閩式的土地公祠更質樸。美濃的土地伯公祠數量之多,幾乎是莊頭一座、莊尾一座。彌濃莊裡社真官伯公,建於清乾隆元年(1736),是美濃地區開莊之伯公信仰所在。

古蹟現狀

供民眾拜祀祈求。附近居民妥為維護中。

建築材料

磚石造

建築風格

具完整的空間格局,由內而外依序為前堂、二堂及三堂兜池,為社神建築的重要例證。天公爐居中位於前方圍塑牆,左右各有一條小徑,民眾多由右側出入。里社真官碑石是全區核心,旁設左右翼版,皆以砂岩雕字,碑題:「里社真官神位」,翼版對聯:「承天資化育,配地福無疆」,除碑額菊花紋飾之圖案外,別無裝飾。

指定理由

具有保存價值(備註:1998年5月14以後由縣政府公告,未明述指定理由)

定著土地之範圍

美濃區彌濃段953-1地號,1,9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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