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渡縣地震局

彌渡縣地震局

彌渡縣地震事業局是縣人民政府依法行使防震減災職責的職能部門,成立於1998年5月,2001年3月辦公場所由彌渡賓館遷往縣供銷合作社大院內五樓,現有職工4人。彌渡縣地震事業局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導下,堅持“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的工作方針,認真貫徹執行防震減災法律法規,緊緊圍繞建立地震監測預報、災害預防和緊急救援三大體系開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彌渡縣地震事業局
  • 成立時間:1998.5
部門領導,職能,部門設定,

部門領導

王 濤

職能

彌渡縣地震局是縣人民政府管理防震減災工作的職能機構,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結合本地區
實際情況,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定,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2、制定本地區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及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3、組織開展本地區地震監測預報、科研工作,提出地震預報意見和對策建議,協助縣政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破壞性地震應急反應預案,檢查督促其落實。負責向縣政府和州地震局速報震情、災情。參與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參與當地制定災區重建規劃。
4、管理本地區地震災害預測工作以及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資格審查認證和任務登記。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震次生災害和防災工作。
5、管理本地區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場地的抗震設防標準審核,監督本縣重大工程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
6、推進地震科技現代化;組織管理當地地震科學技術研究、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指導與防震減災事業有關的學會、協會工作。
7、開展防震減災及法律、法規、地震科普知識宣傳工作,不斷提高地震科技現代化,指導全縣巨觀點及巨觀聯絡員的地震測報工作。
8、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雲南省防震減災條例》的規定,監督檢查本行政區防震減災的有關工作,指導本縣防震減災工作。
9、承擔國家、省、州地震局和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定

彌渡縣地震局屬財政全額撥款的科級單位。
單位地址:
彌城鎮文新街7號
郵政編碼:
67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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