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能量不可用率

隨著交直流聯網的出現,直流系統的可靠性水平已成為影響整個電力系統可靠性的重要因素。強迫能量不可用率就是直流輸電系統可靠性評價指標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強迫能量不可用率
  • 外文名:forced energy unavailability 
背景資料,名詞定義,改進措施,

背景資料

高壓直流輸電具有傳輸功率大,線路造價低,控制性能好等優點,是目前世界上已開發國家作為高電壓、大容量、長距離送電和異步聯網的重要手段。在我國也因“西電東送,南北互供,全國聯網”而成為電力建設的熱點。直流輸電工程是一個複雜的工程系統,且多數情況下承擔大容量、遠距離輸電和聯網任務,尤其對於
800kV直流輸電工程而言,其電壓等級高、輸電容量大,在電力系統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因此對直流輸電工程的可靠性要求很高。
可靠性是一個系統無故障連續運行能力的一個考量。直流輸電工程的可靠性是指在規定的系統條件和環境條件下,在規定的時間內傳輸一定能量的能力。直流輸電系統可靠性評價指標主要有:強迫停運次數、強迫能量不可用率、計畫能量不可用率、能量利用率等。

名詞定義

強迫能量不可用率是因強迫停運及降額運行造成的直流輸電系統輸送能力降低的比率。實際運行中,強迫能量不可用率主要由強迫停運系統的恢復時間以及降壓運行時間所決定的。

改進措施

國外直流工程強迫停運次數雖多,但恢復速度很快,對系統的強迫能量不可用率指標影響較小。最典型的是加拿大Nelson River和印度Talcher-Kolar,其中Nelson RIver BP1工程強迫停運36次、Nelson RIver BP2工程強迫停運40次、Talcher-Kolar工程強迫停運17次,但是強迫能量不可用率僅為0.51%、0.62%、0.71%,平均每次強迫停運後的處理時間僅為5-7h。與國外系統相比,在發生相同次數強迫停運時,國家電網公司直流系統的強迫能量不可用率要高於國外。
建議從以下3個方面減少強迫能量不可用率:(1)加強員工技能培訓,熟練掌握故障處理技術,縮短故障處理時間;(2)加強基本操作管理,合理加快現場操作過程;(3)合理辨識降壓運行的必要性,進一步提升直流輸電運行維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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