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強平保證金
- 外文名:security deposit
- 措施:強行平倉措施
- 資金用途:僅為押金不作為契約金的一部分
保證金制度,追加保證金,強行平倉制度,
保證金制度
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細則》(徵求意見稿)中,中金所將採用分級結算制度,即中金所對結算會員進行結算,結算會員對非結算會員和投資者進行結算,非結算會員對投資者進行結算。結算會員向非結算會員和投資者收取的交易保證金不得低於中金所向結算會員收取的交易保證金,非結算會員向投資者收取的交易保證金不得低於結算會員向非結算會員收取的交易保證金。結算會員的自營業務只能通過其專用自營結算賬戶進行,其保證金必須與其經紀業務分賬結算。
結算會員在中金所專用結算賬戶中的保證金分為交易保證金和結算準備金。
交易保證金是指結算會員存入中金所專用結算賬戶中確保契約履約的資金,是已被契約占用的保證金,其金額按契約價值的一定比例來計算。當買賣雙方成交後,中金所按公布比例向買賣雙方、依買入和賣出的持倉金額分別收取交易保證金。
結算準備金是指結算會員在中金所專用結算賬戶中預先準備的資金,是未被契約占用的保證金。結算準備金最低餘額標準由中金所規定且須以結算會員自有資金繳納。中金所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結算會員結算準備金最低餘額標準。
追加保證金
當客戶的必須保證金少於一定數量時,經紀公司要求客戶補足的部分叫追加保證金。
強行平倉制度
對會員或投資者違規超倉的或者未按規定及時追加交易保證金的,以及其他違規行為的,交易所對違規會員採取強行平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