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醫療所條例

《強制醫療所條例》是為了進一步規範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管治制度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5月8日,《強制醫療所條例》(送審稿)由公安部發布,自國務院通過之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強制醫療所條例
  • 發布機構:公安部
  • 發布日期:2016年5月8日(送審稿)
  • 實施日期:2016年
內容解讀,政策全文,

內容解讀

國務院法制辦將公安部起草的《強制醫療所條例(送審稿)》及其說明全文公布,徵求社會各界意見。該條例擬在我國通過強制醫療所制度,規範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管治工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合法權益。
按照刑法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並送醫療;在必要時,由政府強制醫療。但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各地適用強制醫療措施標準不統一,導致該制度執行中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不明顯。
擬制定條例的說明指出,強制醫療所是執行刑事法律規定的強制措施的場所,其機構性質應當是執法機關,不是單純的醫療機構,但醫療是實現這項強制措施的必要手段,是強制醫療所的重點工作。
送審稿在如何解除強制醫療上,結合各地多年實踐工作,對“已不具有人身危險性、不需要繼續強制醫療”規定了因精神疾病病情穩定和因軀體原因的兩種情形。

政策全文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強制醫療所條例(送審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為了進一步增強立法的公開性和透明性,提高立法質量,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決定,將公安部起草的《強制醫療所條例(送審稿)》及其說明全文公布,徵求社會各界意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7月7日前,通過以下三種方式提出意見:
一、登入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略),通過網站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徵集系統》,對該送審稿提出意見。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郵政編碼:100035),並請在信封上註明“強制醫療所條例意見”字樣。
三、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傳送至:(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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