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鼎(元代名臣)

張鼎,籍貫生卒年代不詳,元代名臣。跟隨指揮官阿里海牙征戰。因戰功突出由郞中為鄂州達魯花赤、湖北道宣慰使、湖廣行省參政。張鼎在鄂州斷案以公正聞名,被演義成為元代公案劇中的清官形象。傳世的公案劇有《賣唱女》、《魔合羅》、《勘頭巾》等。

基本介紹

  • 本名:張鼎
  • 所處時代:元代
  • 民族族群:蒙古族
  • 出生地:不詳
  • 出生時間:不詳
  • 去世時間:不詳
  • 主要成就:清官形象
《元史》載,元至元十一年(1274年)元軍攻下鄂州後,指揮官阿里海牙奉命留戍,第二年攻取荊湖,遣郞中張鼎成功招降高世傑等宋將。至元十四年(1277)張鼎以鄂州達魯花赤為湖廣行省參政,不久,在“汰江南冗官”時罷去該職,為湖北道宣慰使。至元二十三年(1286)張鼎重新成為湖廣行省參政。《元朝名臣事略》把他列在其中。張鼎在鄂州斷案以公正聞名,作為生活原型,他在許多元代文學藝術作品中,被演義成清正廉潔、剛直不阿、為民請命、聰明睿智、斷獄精明,包拯式的清官形象,其關的傳世的有雜記《賣唱女》和公案劇《魔合羅》、《勘頭巾》等。
文學藝術作品中的張鼎,斷《魔合羅》、《勘頭巾》案時,分別是河南江北行省河南府首縣洛陽縣衙六案都孔目,和河南江北行省所在的開封(卞梁)府的六案都孔目。至元二十九年(1292)斷《賣唱女》案時是湖廣行省鄂州總管府達魯花赤。而元代名臣張鼎,當初並非孔目小吏,而是官居五品的行省左右司郞中,於至元十四(1277)年前後遷湖廣行省鄂州達魯花赤,至元二十三年(1286),再次成為湖廣行省的參政。《元代包公張鼎》等元公案劇研究者,大多誤將文學藝術形象張鼎等同生活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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