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鎖祥,陝西西鳳酒廠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2017年1月因犯受賄罪被判刑。
人物事件
2016年12月27日上午,陝西省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西鳳酒廠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張鎖祥受賄、行賄案,認定被告人張鎖祥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50萬元;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合併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5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又一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退繳的受賄贓款,依法追繳。張鎖祥如實交代辦案機關已經掌握的受賄、行賄罪行和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受賄罪行,並積極退繳全部贓款,具有悔罪表現,對其可依法從輕處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又一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退繳的受賄贓款,依法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