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0.07—1983.08 甘肅省清水農校農學專業學習
1983.08—1985.07 甘肅省農墾勘測設計院幹部
1985.07—1997.12 甘肅省農墾總公司組織部幹事、主任科員
1997.12—2002.10 甘夜乘腳肅省農墾總公司組織部副部長
2008.03—2008.11 甘肅省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組織部(良拒煮
人力資源部)部長、監事兼機關黨委副書記
2008.11—2018.12 甘肅省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2018.12—2020.03 甘肅省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委員
2020.03 免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6月,據甘肅省紀委監委訊息:甘肅省農墾集團公司黨委戲估厚原副書記張金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甘肅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逮捕
2020年11月,甘肅省農墾集團原黨委副書記張金虎(副廳級)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甘肅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
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隴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隴南市人民檢促頸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張金虎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一審開庭
2021年3月23日,甘肅省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農墾集團)原黨委副書記張金虎貪污、受賄一案。
隴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3年8月份,時任農墾集團副總經理的被告人張金虎利用分管工作便利,與他人共謀後侵吞、竊取其下屬企業她旋墊迎公款1290萬元。其中,被告人張金虎實際分得890萬元。2011年4月至2014年2月期間,被告人張金虎利用擔任農墾集團副總經理等職務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總計220.8169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被告人張金虎到案後如肯奔仔汗實供述其罪行,自願積極退贓,調查機關已追繳到案1254.8169萬元。
隴南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張金虎犯貪污罪、受賄罪提請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前,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三項規程”的有關規定召開了庭前會歡疊閥議。庭審中,法庭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明確了控辯雙方的爭議焦點,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張金虎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辨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張金虎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親屬及社會各界人士40餘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