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道古上疏獲罪案

張道古上疏獲罪案,此案發生於唐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道古上疏獲罪案
  • 發生年代:唐代
  • 涉及人物:張道古
  • 出處:《唐律疏議》《通鑑》
案件詳情
唐昭宗乾寧四年十二月,右拾遺張道古上疏稱:“國家有五危、二亂。昔漢文帝即位不久,便明習國事。今陛下登位已十年,仍不知為君馭臣之道。太宗內安中原,處開四夷,海表之國,莫不入臣。今先朝疆域日蹙。臣竊傷陛下朝廷社稷,始為奸臣所弄,終為賊臣所有。”昭宗覽疏大怒,立貶張道古為施州司戶,並下詔數張道古之罪,宣示涑官,以懲來者。此案中,張道古身為言官,職司進諫,他上疏言時政,本當無罪。據唐律,言者只有在“指斥乘輿、情理切害”時,即所言有攻擊指責君主之處,對君主造成傷害的情況下,才構成犯罪,依其情節輕重分別處以徒、流、絞之刑。張道古疏中所言,並未有”指斥乘輿”之處,不應加罪。但其言詞激切。觸怒君主,故遭貶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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