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逵等矯詔案,此案發生於東漢順帝永和三年(公元138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逵等矯詔案
- 出處:《後漢書·梁商傳》
- 發生年代:東漢
- 涉及人物:張逵等
案件經過
東漢順帝永和三年(公元138年),外戚、大將軍梁商執政,深受寵信,引起宦官的忌恨。中常侍張逵、蘧政、楊定,內者令石光,尚方令傅福,冗從僕射杜永等串連謀劃,共同誣陷梁商與中常侍曹騰、孟賁,說他們要徵召諸侯王子到京師,企圖廢掉順帝,另立新君,請求收捕梁商等人審訊。順帝說:大將軍父子是我所親近的,曹騰、孟賁是我所喜愛的,必定沒有此事,不過是你們共同妒忌他們罷了。張逵等人懼怕獲罪,於是假傳詔書將曹騰、孟賁收縛於宮內尚書省中。順帝聞訊震怒,緊急傳令釋放曹、孟二人,逮捕張逵等,全部判處死刑。弘農太守張鳳、安平相楊皓也因為是犯人親屬而連坐被誅。供詞所牽連的有許多在位的大臣,梁商恐怕多有侵枉,上疏請求只懲辦首惡,不要株連過多;得到順帝的採納,僅對首惡及其親屬實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