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荔寧

張荔寧,曾任桂林市荔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2022年9月,張荔寧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荔寧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典型通報,

人物履歷

1986.09--1990.07 廣西大學化工系有機化工專業學習
1990.07--1994.04 廣西荔浦縣科技開發中心工作(畢業分配)
1994.04--1997.10 廣西荔浦縣職改辦工作
1997.10--2001.12 廣西荔浦縣人事局工作(借調)
2001.12--2003.07 廣西荔浦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任辦公室主任(2001.12進入行政)
2003.07--2005.10 廣西荔浦縣委組織部工作,任辦公室副主任
2005.10--2006.03 廣西荔浦縣委副科級組織員、組織部辦公室副主任(2005.10提撥為副科級,荔發乾[2005]17號文)
2006.03--2007.02 廣西荔浦縣委組織部黨員電化教育股長(副科級)
2007.02--2008.08 廣西荔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2008.08--2012.01 廣西荔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政府督查室主任
2012.01--2013.03 廣西荔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市容局局長(荔政人[2011]12號任命為市容局局長)
2013.04-- 廣西荔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黨組副書記(荔人發[2013]7號文任命為住建局局長,荔乾[2013]27號文任命為住建局黨組副書記)
曾任桂林市荔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9月,荔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張荔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荔浦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9月,經中共荔浦市委員會批准,荔浦市紀委監委對荔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張荔寧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張荔寧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承攬工程項目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張荔寧身為中共黨員、國家公職人員,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荔浦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荔浦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荔寧開除黨籍處分,由荔浦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典型通報

2023年1月,桂林市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桂林市荔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荔寧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4年至2022年,張荔寧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品禮金總計145.43萬元。張荔寧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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