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茂先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興寧
- 出生日期:1957年8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78.07-1983.10,梅州市交警中隊幹警、班長;
1983.10-1988.05,梅縣市公安局政治教導員辦公室幹事、副股級助理員(期間:1985.09-1987.07中山大學幹部專修科法律系法學專業脫產大專畢業)
1988.05-1989.04,梅州市梅江區公安分局教辦室正股級助理員
1989.04-1991.09,共青團梅江區委副書記
1991.09-1993.02,共青團梅江區委書記
1993.02-1995.01,梅州市梅江區三角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5.01-2003.12,梅州市梅江區金山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期間:1999.09-2002.07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畢業)
2003.12-2004.04,梅州市梅江區金山街道工作委員會書記
2004.04-2006.12,梅州市梅江區委常委、金山街道黨工委書記
2006.12-2007.01,梅州市梅江區委常委、宣傳部長
2007.01-2007.12,梅州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黨組成員,中共梅江區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7.12-2008.10,梅州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黨組成員,中共梅江區委常委
2008.10-2011.02,梅州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正處級幹部
2011.02-2017.04,梅州市梅江區委副書記(正縣級)。
人物事件
2018年5月10日,據廣東省梅州市紀委監委訊息:梅州市梅江區委原副書記張茂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1月22日,經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紀委監委對梅江區委原副書記張茂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張茂先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他人送款和送給他人財物;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徵收土地,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張茂先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薄,充當梁義章涉黑涉惡勢力團伙保護傘;利慾薰心,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利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梅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茂先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