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張舒紅,2010年8月19日,犯罪嫌疑人張舒紅和李艷秋被警方抓獲。據嫌犯張舒紅供述,自2009年5月,他以圖財為目的,先後殺害7名婦女和1名男子並碎屍。張舒紅一案公布以來,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另外,有訊息稱,張舒紅在多年前曾因涉嫌失蹤案件兩度被警方傳喚。截至2010年9月23,江城警方已對此案進一步展開了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舒紅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吉林
- 性別:男
人物背景,人物經歷,受害者身份,已核實遇害者身份,其他未確定被害人,
人物背景
張舒紅,可怕的“殺人惡魔”“保姆殺手”!吉林市人,現年51歲,身高1.60米,本身患有小兒麻痹,雖然腿部有疾病,但上身很壯,與父母同住,其父親為高級工程師,每月工資都貼補張舒紅一家用。張舒紅也曾在多年前開過飯店,但後來因多種原因生活每況愈下。 張舒紅的第二任妻子李艷秋以前也是一名保姆,是張舒紅為了照顧年邁的父母雇的。後來,張舒紅的父母相繼去世。“她對我家很好,功勞很大。”在張舒紅看來,他與李艷秋感情很好。 幾年前,在一次偶然中,張舒紅算命時聽說,自己活不過53歲。當時張舒紅患有糖尿病,身體本身就不好,他認為算命說得很準。他想在死之後,能給李艷秋留下點財產,讓她生活好些。於是,在2009年開始,他便預謀以圖財為目的害命。曾多次在吉林市東市場的勞務市場以招聘保姆的方式選擇受害人,然後加以殘害,直至8.17案發。
人物經歷
一段感情
醫院裡相識
剛結婚時生活很甜蜜
一張泛白的黑白照片,如今仍然每天都擺放在小淑的床頭。雖然她已另外成家,但心裡仍放不下多年前失蹤的女兒張欣。“他的事情已經影響到了我的生活。”小淑傷心地說。
時間回溯到1982年以前。小淑也患有小兒麻痹。一天,小淑到醫院看病時,偶然間遇見張舒紅的父親。當時張舒紅也在同一個醫院看病。短暫的接觸後,張舒紅的父親認為小淑為人不錯,於是很快張舒紅來到了小淑的病房,兩人就這樣相識,進而相戀。
“剛結婚時,我們打仗從不動手,只有小爭執。”回憶當年,小淑說,1982年,她和張舒紅結婚。新婚時期,兩人苦心經營自己的小家。當時他們開了一個小吃部,她在店裡張羅,張舒紅則負責進貨等等。在外人看來,他們是一對幸福的小夫妻,有著對未來美好的憧憬。
結婚4年未有子女
借哥哥的“種”生娃
與許多家庭一樣,小淑和張舒紅也非常希望有個孩子,但結婚4年,兩人一直沒有孩子。“我檢查過,一切正常。”小淑說,有一次,她在家裡發現了丈夫的檢查病歷,“是他的原因。”
後來的一天,張舒紅的哥哥來找小淑談話,大概內容是想和小淑生個孩子,等張舒紅他們老了,也有人養老。“開始我沒同意,堅決反對,後來……”小淑說,就這樣,1987年,女兒張欣降生了。
小淑告訴記者,這個事情她從來沒有和張舒紅提起過,小淑認為,這事張舒紅是知道的,是商量出的辦法。
疑丈夫外邊有人
最終導致離婚
小淑回憶說,離婚當天,張舒紅曾說過:“我現在才知道離婚的痛苦。”
在婚後的一段時間裡,小淑發現張舒紅在外邊有女人,為此兩人曾發生過爭吵。後來小淑提出離婚,而張舒紅表示,讓小淑不要管自己。“他說管我吃的、戴的,讓我不要管他。”小淑說,她和張舒紅離婚,女人是關鍵。“他離不開女人。”
記者從小淑提供的離婚書上看到,兩人離婚的時間是1991年12月25日,女兒張欣判給小淑撫養。1991年12月26日,張舒紅邀請小淑及女兒一起遊玩一天。此後,一家三口就再也沒有一起聚過。
他對女兒很好
但女兒並不領情
“女兒可聰明了,還漂亮。”摸著女兒的照片,小淑說,張欣降生後,張舒紅非常高興,很疼愛張欣,每次外出都要給張欣買東西。“有一次,一下子就給女兒買了6雙皮鞋。”小淑說,可即便這樣,女兒對爸爸也不領情。
“那時候女兒學舞蹈,她寧可小跑去學校也不坐爸爸的電動車。”小淑說,直到現在,她也不明白女兒為什麼這樣對待張舒紅。因為張欣並不知道自己不是張舒紅親生的。
小淑說,她和張舒紅離婚一段時間後,張舒紅曾表示想帶著女兒。考慮到當時張舒紅的條件還可以,由他撫養,對張欣今後的發展有好處,小淑最終同意將女兒改判給張舒紅。“他那么喜歡女兒,怎么能殺了她呢。”到現在,小淑也想不通其中緣由。
回到他家沒多久
女兒便被發現失蹤了
1998年7月,張欣回到張舒紅家。5天后,學舞蹈的老師說張欣沒來上課,小淑便讓母親去張舒紅家看看,結果途中母親出了車禍。幾天后,小淑的父親又來到張舒紅家,正遇見張舒紅要出門,提起張欣,張舒紅稱張欣已經回媽媽家了。
小淑說:“這時候我們才發現孩子丟了,於是到處找。”在小淑家,記者看到當年小淑一家尋找張欣張貼的及刊登在報紙上的尋人啟事。而後,小淑也曾找張舒紅一起尋找,但一直沒有結果。
一種說法
認為女兒沒死 而是被張家帶走
小淑告訴記者,她並不相信張欣已經遇害。因為在張欣丟失後不久,她曾遇見過一位老鄰居。鄰居偷偷告訴她,張欣並沒丟。“遲早要回來的。”鄰居的話讓小淑疑心頓起。
小淑的弟弟也告訴記者,張欣剛丟的時候他曾去過張舒紅家,並要求張舒紅一家一起尋找張欣。“我發現他們並不積極。”小淑的弟弟說,為這事他還和張舒紅一家爭吵過。小淑一家懷疑,張欣並沒有失蹤,而是被張家帶到了國外。而張舒紅之所以稱殺死了張欣,就是為了不讓小淑找女兒。
對於此事,記者試圖聯繫警方和張欣在吉林市的其他親屬,但均沒有聯繫上,因此張欣到底是否遇害,還有待進一步證實。
家中曾藏匿槍枝 每天枕著刀睡覺
據小淑講,張舒紅在家算命,家裡有很多算卦的書。每年張舒紅都以買書的名義到南方去一趟。而回來後,小淑就發現家裡多了許多“兇器”。
“他有一把槍,還有三顆子彈。”小淑說,她曾看見過那把槍,而且在兩人離婚時,小淑舉報後那把槍就將被當地派出所收走了。此外,張舒紅每天睡覺時,枕頭下邊都會有刀、剪子等。
據小淑講,兩人離婚前,曾經打仗動過手,張舒紅將她狠狠打了一頓。“幸虧我跑得快,否則……”至今,小淑還保存著當初的法醫驗傷意見書。
張舒紅手很巧 辦事能力強
在採訪中,提起張舒紅,大家都說他辦事能力強。
“看人總笑呵呵的,辦事很有能力。”小淑的弟弟說,張舒紅自己會畫畫,以前家裡有很多他自己畫的畫。
此外,張舒紅還會修表、修電器,鄰居、朋友有需要幫忙的,他都會去幫。“很傲,一般人他都看不上。”小淑說。
最新進展
警方調查嫌犯
多年前被抓一事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被害人李春花的父親曾表示,張舒紅曾在2000年左右被抓。此外,李艷秋的父親李福祥說,除了2000年張舒紅被抓以外,自己和張舒紅也曾被警方帶走調查。但經過調查後,張舒紅卻被放了。“當時也不知道啥事,事後也沒問過張舒紅。”李福祥說。
對於這兩次被抓的事情,吉林市公安局黨委已經獲知,並高度重視,正準備對此事展開調查。
一失蹤者
李春花當年
被兩名年輕女子領走
李春花家住吉林市船營區搜登站鎮五里橋村6社,1998年初,李春花和妹妹及村裡的一男兩女一起到吉林市打工。“都在飯店工作,本想在一起的。”時隔多年,當初與李春花一同出去打工的大紅(化名)回憶說,他們在吉林市東市場附近的勞務市場找活時,大家都找到了飯店服務員的工作。
“有兩個20歲左右的女子將李春花領走。”大紅說,當時服務員的工資是300元每月,而這兩個女子給出350元的月薪,李春花就跟著她倆走了。“當天晚上其他人都到我妹妹家了,就她沒回來。”大紅說,那個年頭他們都沒有手機,家裡也沒電話,就約定晚上到親屬家集合,結果當天一起出來打工的人中,只有李春花沒有回來。
失蹤1年後家裡接神秘信
“說姐姐被拐賣了”
提起李春花,李春花的妹妹眼含淚水。她說,在姐姐失蹤大約1年後,1998年末的時候,家裡突然接到來信,大體內容是姐姐被拐賣了。而後不長時間,家裡再次接到來信。李春花的父親當時就把信送到了警方,警方也開始進行調查。
據李春花的父親講,當時報警後,警方經過調查,最後懷疑到張舒紅的身上。在2000年的時候,警方曾將張舒紅抓起來詢問,當時一同被帶走的還有李艷秋。“後來就把張舒紅抓了。”李春花的父親一邊給外孫子提褲子一邊說,如果李春花還活著,也應該有孩子了。他告訴記者,張舒紅被抓後不久又被放了,而既然張舒紅沒事,也就說明李春花的失蹤與其無關,他也就沒有放在心上。
一直認為女兒失蹤
“她媽想她都不行了”
“到現在也沒弄明白人是不是張舒紅殺的。”李春花的父親說,後來辦案的那名警察調走了,家裡也沒接到過任何相關解釋,就一直認為女兒失蹤。“10多年了,她媽想她都不行了。”李春花的父親說,女兒以前也曾出門打過工,但從來沒有這么長時間不與家裡人聯繫,李春花的母親非常想念李春花,每天都念叨女兒。
“這次被抓後才知道是他。”李春花的父親說,他上一次看到張舒紅還是在10年前。張舒紅平時很少到村子裡來,他被抓幾天后李春花的父親才知道。
一種憤怒
李艷秋的父親
沒把女婿當成上賓
談起女兒,李艷秋的父親李福祥除了心疼,更多的是氣憤。“太不聽話了,氣死我了。”在李福祥看來,女兒很老實,膽子小,平時也不愛說話,而這次出了這么大的事情都沒有跟家裡說一聲。李福祥說,張舒紅在他家裡從來不幹活,他也沒有把這個女婿當成上賓對待。平時張舒紅也不到李福祥家來,兩家來往並不密切。“這些年也就來過七八次吧。”李福祥說。
女兒結婚只象徵性吃了飯
與女婿家關係並不緊密
“我從來不到姑姑家去,姑父不讓。”李艷秋的侄子說,雖然他和姑姑的感情很好,但自從姑姑跟了張舒紅後,他就沒去過姑姑家。
此外,就連李福祥也很少到張舒紅家去。“結婚的時候我去過一次,當時他家的老人也在。”李福祥說,女兒和張舒紅怎么在一起的他也不知情,只知道女兒在他家當保姆,後來就過到一塊了。李福祥說,張舒紅和李艷秋結婚也說不上辦,只是象徵性地兩家人吃了頓飯。而結婚後,李福祥也不怎么去女婿張舒紅家。
提起女婿顯得不耐煩
曾因其被警方詢問
提起女婿張舒紅,李福祥便顯得不耐煩。他告訴記者,在2000年,張舒紅被抓後放出來不久,有一天自己正在參加婚禮,就聽說派出所的人找他。當天,他被帶到吉林市船營區公安分局接受調查,直到晚間,警方讓他帶路到女婿張舒紅家,並把張舒紅一同帶到公安局。
而後,李福祥被告知可以回家了。“我沒錢回來,還是民警給我拿的50塊錢打車回來的呢。”李福祥說,事後,他也從沒問過張舒紅有關那天的事情。
受害者身份
殺7女1男並碎屍 案件被列為“部督”案經過兩天的突審,犯罪嫌疑人張舒紅最終交代案情。自2009年5月,張舒紅就以圖財為目的,先後殺害7名婦女和1名男子並碎屍,部分婦女遭受了性侵犯。共在被害人身上獲得贓款贓物折合人民幣3萬餘元。而這些錢,張舒紅並沒有揮霍。“他平時很節儉,不吃肉。”辦案民警說,張舒紅曾說過,“一條線褲你能穿兩年,我能穿五年。”警方經過血跡化驗和DNA比對,現已核實4名婦女及1名男子被張舒紅殺害並碎屍,其他案情正在進一步梳理中。張舒紅案件已被列為“部督”案件。
從警方了解到,由於尚未確定的失蹤者情況不能對外公開,打撈的情況也不方便公布。 但據記者了解,9月初,警方曾用快艇在松花江上打撈,但打撈了一天也沒有發現失蹤者的屍塊。張舒紅曾供述,他碎屍後將屍塊扔進松花江,位置集中在江灣大橋附近。由於這裡的水位較高,水流湍急,打撈工作難度比較大。目打撈工作仍在繼續。
已核實遇害者身份
李亮亮
2009年5月遇害,男,24歲,長春市人
劉鳳傑
2010年7月9日遇害,女,42歲,樺甸市夾皮溝鎮人
龐淑雲
2010年7月24日遇害,女,55歲,吉林市昌邑區人
張金娥
2010年8月2日遇害,女,49歲,吉林省安圖縣人
皮亞坤
2010年8月12日遇害,女,53歲,吉林市龍潭區人
其他未確定被害人
李春花
疑為1998年被張舒紅殺害碎屍,女,當時18歲,吉林市船營區人
張欣
疑為1998年7月被張舒紅殺害拋屍,女,當時11歲,張舒紅的女兒(但張欣的母親認為孩子並未遇害)
孟祥潔
疑為2010年3月21日失蹤,女,當時44歲,蛟河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