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競能,男,漢族,1964年10月出生,廣東興寧人,本科學歷,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汕尾市城區汕尾中學黨總支部書記、校長。
2023年8月,張競能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汕尾市城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2月,張競能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競能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4年10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歷任廣東省汕尾市城區新城中學副校長,汕尾市城區汕尾中學黨總支部書記、校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8月,廣東省汕尾市城區汕尾中學黨總支部書記、校長張競能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汕尾市城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2月,經汕尾市城區委批准,汕尾市城區紀委監委對汕尾市城區汕尾中學原黨總支部書記、校長張競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競能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落實巡察整改要求;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違規發放津補貼,公車私用、私車公養;違背組織原則,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規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品,違規經商辦企業;採取不法手段侵害民眾利益;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向他人泄露工作信息,工作失職失責,不認真落實上級工作部署要求;私設“小金庫”;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學校圖書、教具採購和工程項目承接、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違規出租學校商鋪,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
張競能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汕尾市城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汕尾市城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張競能開除黨籍處分;由汕尾市城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